2021年3月2日
47名民主派人士因組織或參與初選,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押後案件至5月31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亦反對所有被告保釋,遭辯方反對。法庭聽取控辯雙方陳詞至深夜12時半,截稿前仍未決定是否把案件押後及處理眾被告保釋申請。被通宵扣查的泛民昨早由警車押解至法庭,其中東區區議員徐子見因留醫未有出庭。審理本案的是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
根據控罪書,47人被指由去年7月1日至今年1月7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及與其他人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宣揚、進行或參與謀劃,旨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濫用《基本法》73條賦予職權,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港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和公共開支,不論內容或內容利弊,均一律拒絕通過。隨後迫使行政長官依《基本法》50條解散立法會,再重選立法會後亦因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按《基本法》52條辭職。
辯方抨還押期過長
47人又被指為達致有關謀劃,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及/或煽動、促使、引致、誘使他人參選或不參選,並承認或同意自己或他人當選後,在審核及通過政府提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時,按計劃行使或不行使按《基本法》73條所訂職權,以及故意不履行,或故意或蓄意疏於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
雖然政府日前決定落案起訴47人,但控方昨於庭上透露,部分調查工作仍繼續,並申請押後案件。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稱,由於警方要破解多部流動裝置進行逾400項數碼鑑證,並分析資金流向,要求押後案件3個月,至5月31日再訊。
多位辯方律師反對押後案件至5月底,代表民主黨黃碧雲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指出,押後案件3個月是太長,部分被告年紀不輕,長時間還押既不合理也非常嚴苛,提議僅押後1個月。代表民協何啟明的大律師查錫我亦認為,在無罪假定下,被告審訊前先還押3個月遭剝奪自由,並不公平。
梁家傑嘲「趕住兩會」
代表4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潘熙直言,若控方未準備好,應待4月被告報到後再決定是否起訴,批評警方要求押後案件3個月同時反對保釋,是完全不合邏輯、濫用權力程序;代表公民黨4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形容,控方一邊要求押後案件3個月,卻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對被告極不公平,又在庭上嘲控方「趕乜嘢啫!趕住兩會呀?」
部分辯方律師質疑,警方為何未能在3個月內完成調查。楊美琪回應稱,現階段未能確定,透露警方現已調查逾130個電子裝置,而押後案件期間須調查及分析被告電腦、硬碟和電話卡儲存資料,並就資金流向分析被告銀行戶口,以考慮是否加控其他控罪。楊補充,警方須聯繫不同媒體取得新聞片段及向證人錄取口供,包括選舉事務處職員,故押後至5月底屬合理。蘇官隨後聽取控辯雙方就保釋申請陳詞,至深夜尚未聽畢。
昨晚10時許,一名丘姓律師稱是被告代表,希望進入警方已拉起封鎖線的法院大樓,惟警員要求他出示證明文件不果,丘隨即遭拘捕。伍展邦律師樓確認被捕律師名為丘律邦,有份參與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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