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
載有警員、官員及建制派人士資料的網站「香港編年史」,其管理人懷疑部分香港用戶未能瀏覽,是網絡供應商按政府要求「封網」。消息透露,警方國安處引用《港區國安法》43條,以行政命令封鎖網站。資訊科技界人士指摘港府一刀切封網,扼殺資訊自由。不過,本報於昨晚截稿前仍能順利登入該網站【圖】,僅偶爾會出現「404」連接錯誤訊息。
按照《國安法》43條實施細則,警方辦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時,可要求訊息發布人或網絡服務商移除訊息,亦能於保安局局長授權下,要求服務商禁制電子平台上,可構成或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電子訊息。消息指出,警方以行政命令封鎖網站,但暫未展開刑事調查,網站管理人可申請司法覆核推翻決定。
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稱,香港從未試過封鎖網站,認為即使港府判斷網站有敏感內容,應該先要求管理人刪除資訊,毋須第一步就「封網」,「港府一刀切做法,是扼殺資訊自由及市民接觸資訊的權利」。他不滿當局沒交代「封網」準則,憂釀成白色恐怖,又提到一些顯示民主派人士資料的網站卻沒被封鎖,質疑警方持雙重標準。
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涂謹申直言,難以理解公開警員資料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形容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門檻低,「任何事情只要政權不喜歡便違反國安法」。他提到,根據過往的「起底」案例,警方都以違反法庭禁制令或其他刑事法例執法,看不見今次有何理據引用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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