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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

港府稱有力處理 毋須求助解放軍
國防部密切關注亂局 介入否參照駐軍法

因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民間抗爭持續,在過去一個周末中聯辦大樓遭受示威者破壞塗污及元朗有「白衣人」無差別毆打巿民後,內地有輿論提出中央政府或駐港解放軍介入香港亂局。在北京,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昨在記者會被問到,如何研究香港近期衝突示威,他表明激進分子衝擊中聯辦已觸碰「一國兩制」底線,絕不能容忍;又稱駐軍會否介入的具體問題,已在香港駐軍法有「明確規定」。

港府保安局昨晚回覆表示,特區政府有能力妥善處理特區的地方事務,維持香港的社會治安,「毋須向駐軍請求協助」。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國防部是指出駐軍法內有條款,以及《基本法》有相關安排的事實;並指出目前社會有很多分歧和矛盾,特區政府已平衡作出最切實可行的回應,儘管未必得到每個人滿意和接受。他強調,在充滿撕裂的情況下,最重要是不要有暴力行為,一切暴力都不能接受,希望社會冷靜處理。

京官聲言東方之珠不能玷污

吳謙表示,這一段時間以來密切關注香港形勢發展,特別是在本月21日發生了示威遊行和暴力事件,以及激進分子衝擊中聯辦。對此港澳辦已經作出了回應,指部分激進示威者的行為,挑戰中央政府權威,觸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是絕對不能容忍的,東方之珠不能玷污。他又稱具體問題在香港駐軍法的第三章第14條,已有明確規定。

他再被追問駐港解放軍會否介入香港近期事件,吳謙重申,駐軍法已有明確規定。按駐軍法第三章第14條,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特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政府批准後,香港駐軍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命令派出部隊,任務完成後即返回駐地。該條例並訂明,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在特區政府安排下,由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其授權的軍官實施指揮。而當香港駐軍執行任務時,行使香港法律規定的權力。港府可在必要時向中央政府請求駐軍協助維持治安和救災的規定,由《基本法》第14條訂明。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上周日中聯辦大樓受衝擊,中央機構對香港情況表示關注是正常之舉,毋須引伸到駐港解放軍已經準備出動「平亂」的說法。他指出,除了《基本法》18條下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可出動駐軍,香港人對駐軍法比較不清楚,即使在非緊急狀態,特區政府亦可以主動請求駐軍協助,這是有法可依,亦符合「一國兩制」的安排。

劉兆佳:暴力頻生民意會反彈

至於民間反修例抗爭持續,駐港解放軍是否有可能介入,劉兆佳稱,完全無這樣擔心,因為觀乎香港目前示威活動的暴力規模和地理分布,只是一小撮激進分子在不同地點、不同時間有衝擊行為,相信有3萬人的香港警隊足夠應付;亦要信任香港人和社會有調節能力,對暴力示威太過頻繁地發生,民意始終會有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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