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8日
在連串反修例示威中,警方對待傳媒的態度備受爭議。網媒「立場新聞」昨透露收到警務處來信稱,希望「立場」提供6.26包圍警總期間的採訪紀錄;「立場」拒絕有關請求。
「立場」表示,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前日發出信函稱,警方正調查涉及6.26當晚警總被包圍的刑事案,希望「立場」提供採訪片段或其他紀錄,以及拍攝者的聯絡資料,以便警方聯絡,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惟「立場」已經拒絕有關要求,強調不會向警方提供採訪材料。記協主席楊建興強調,警方向媒體索取採訪材料時如沒有法律基礎,變相等同在政治層面施壓;新聞機構亦有責任保護消息來源。
港台誤報「鉗斷手指」 工會去信高層
記協又提到,有商業電台記者採訪沙田衝突期間,在表明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被警員朝面部施放胡椒噴霧,及後更被警員以盾牌驅趕。記協強烈譴責警方行為,直指警方損害記者採訪權和公眾知情權。警方回覆,明白傳媒有需要拍攝警方驅散過程,但呼籲傳媒在警方進行驅散時切勿接近警察推進線。
至於多間傳媒機構當晚均引述警方消息或直接指出,有警員被示威者鉗斷手指,不過傳真社綜合多條短片及相片分析,涉事警員只是被搶去警棍,手指並無受傷。曾報道「鉗斷手指」事件的香港電台已刪去相關內容,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昨去信高層,要求解釋當晚為何直接描述而非引用消息來源報道事件,以及查詢求證途徑等;廣播處處長梁家榮回覆工會,基於傳媒操守不會公開消息來源,但獲得最新資訊後已「適時更新修正」內容。本報就警員被鉗斷手指的傳聞向警方求證,惟警方拒絕作任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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