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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3日

監警主動查衝突 6個月內交報告

監警會宣布就一個月來的反《逃犯條例》修訂大型公眾活動進行主動調查,稱6個月內提交報告予行政長官及警務處,並提出改善意見。監警會設立電郵及熱線搜集資料。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提到若發現有任何人涉違法行為,有義務向警務處報告。

梁定邦稱調查範圍覆蓋6月9日至7月2日凌晨期間,與大型公眾活動相關的事實及情況,6月10、12日及7月1日的衝突都是報告的重點。他稱近日監警會收到110宗有關警方行動上的投訴,調查由監警會副秘書長(行動)梅達明領導的專案組負責。

若發現違法須通知警務處

梁定邦表示監警會法律上乃有權力向警方索取資料,但稱今次不用,因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明會全力支持有關調查,相信盧偉聰一諾千金。被問到公眾質疑監警會不能獨立公正處理對警方的投訴,梁定邦就指「公道自在人心」。

他重申調查過程中,若發現有人觸犯法律或紀律,監警會有義務向警務處報告。他說若市民擔心「供出自己」,就要考慮是否提供資料,強調每一個人都有權保持沉默,又稱市民可匿名提供資料,惟監警會會考慮其可信性。

梁定邦指現未能承諾公開報告,雖然行政長官及他建議這樣做,惟需要為投訴者保密身份,故要經過監警會討論;他說可分幾次出報告,並承諾6個月內至少會製作中期報告。

對於會否面見相關人士,梅達明表示監警會上一次、即2011年主動調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時所接獲對警方的投訴,曾按條例面見高級警務人員、投訴人及證人,若是次調查有需要的話,亦會與相關人士見面。對於沒有掛上警員編號的「速龍小隊」可如何跟進,他稱其工作乃尋求事實,若能有助了解整體事件,會向警方索取資料。

有資料必研究「誘攻」指控

對於警方被指7月1日「誘攻」示威者,警察長時間駐守立法會卻在示威者衝入大樓時撤離,梁定邦說若得到有關資料,一定會研究。對於監警會在昨日新聞稿中譴責示威者行為暴力及違法,梁定邦認為此乃中性表述,因立法會遭受不少毀壞。

特首林鄭月娥發聲明歡迎監警會主席主動審視近期的大型公眾活動,並會全力支持,又稱有關工作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已要求監警會考慮6個月內提交報告及建議,並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早公開報告。警務處亦表示支持及配合監警會履行法定職能,鼓勵前線警務人員和警察評議會職方協會提供相關的經歷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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