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日
陳淑莊和邵家臻分別被判兩項煽惑公眾妨擾罪成,其中邵家臻被判入獄8個月,刑期除了可能影響二人的立法會議席及明年競逐連任的資格,邵家臻的註冊社工及陳淑莊的大律師專業資格亦面臨挑戰。民主派議員表示,會盡力分擔二人的議會工作。
根據《基本法》第79條,議員因干犯刑事罪行而被判監一個月以上,經立法會在席三分二議員通過,立法會主席便可解除其職務。另外,未得到立法會主席同意,連續3個月不出席會議而無合理解釋者,立法會主席也可宣告有關人士喪失議員資格。
現時立法會共69名議員,建制派佔42席(不計主席梁君彥),人數未達解除議員職務的門檻,預料兩人的議席得以保住。至於二人入獄是否缺席會議的「合理解釋」,以及「連續3個月」是否計及沒有大會的日子及暑假等,均未有定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及其他地區案例,現階段言之尚早。
註冊社工及浸大教席待跟進
立法會秘書處發言人表示,就應否啟動機制取消有關議員的議席,現階段還有很多變數,需要尋求法律意見再決定。據了解,立法會還須看相關議員會否請假、以什麼理由申請等,加上過往從未有類似先例,現時未能定義監禁是否屬合理解釋。
公民黨楊岳橋坦言,最近才知悉陳淑莊有健康問題,公民黨會與其他泛民議員盡力分擔她的工作;專業議政梁繼昌說,團隊內所有成員會盡量協助邵家臻及其議員辦事處完成餘下任期。
根據《立法會條例》,陳淑莊和邵家臻若被判監3個月以上,不論是否獲得緩刑,定罪起計5年內都不能參選,意味邵家臻至少會失去明年競逐連任的資格。據悉邵家臻早前已開始物色人選替補其議席。
至於邵家臻的註冊社工及浸大教席,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註冊社工若被裁定干犯任何可令社工專業聲譽受損的罪行,以及任何可判監禁的罪行均屬違紀,或須召開紀律聆訊;若裁定違紀,嚴重者或會被永久註銷社工牌照。浸大發言人回應,將會在所有法律程序完結後,檢視是否需要跟進。
就陳淑莊的大律師資格,翻查資料,大律師資格由大律師公會決定,公會按《法律執業者條例》規定,研究須否把個案交由大律師紀律審裁組展開研訊,若大律師被裁定專業失當,可作出譴責、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等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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