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6日
佔領運動完結逾兩年,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等9名參與者早前被控煽動公眾妨擾等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提訊。控方原要求被告答辯,惟辯方指需時閱讀大量文件及片段證據,要求押後。法官郭啟安批准押後至9月19日答辯,並質疑控罪複雜及重複,要求控方解釋或再檢視控罪。
陳健民其後在庭外表示,暫未決定會否認罪,但因案件涉及言論自由等憲法權利,估計抗辯機會高。
部分控方供詞未翻譯
辯方律師昨表示,控方上月才將過千頁證人書面供詞、49段片段等文件交予辯方,前日(14日)還另外收到控方逾700頁文件,辯方根本無足夠時間閱讀;加上,辯方有外籍律師不諳中文,而控方提交的證人書面供詞中,有6份尚未翻譯為英文,若答辯會對被告造成不公,故要求押後。
郭官指出,控方有責任在答辯前向辯方提供所有證據包括翻譯版本,否則若被告答辯決定因而受影響,即使認罪亦無法獲扣減三分一刑期;因此,將案件押後至9月19日進行答辯,強調當日是「死線」。
郭官稱控罪複雜,例如「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分別被控3項控罪,當中控罪日期有重疊,依賴相同事實基礎,猶如用同一項事實重複控告,要求控方重新思考及考慮修改控罪,否則根據以往經驗,被告或會投訴控方創造多於需要的控罪。
控方則指出,控罪涉及的證據及性質均不同,但說法遭法官質疑。控方在庭外表示會再考慮法官意見。第四被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亦在庭外質疑控方猶如「大包圍」提控,有違檢控原則。控方另在庭上透露,警方在佔領運動中共拘捕近千人,當中真正涉及刑責(truly criminal)及暴力案件者已遭起訴,惟無法確認本案是否首宗以妨擾罪起訴的案件。
另外,陳健民、朱耀明早前成立「守護公義基金」,助遭司法覆核的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及姚松炎籌募訟費。陳健民昨表示,佔中案件意義重大,無論哪方敗訴亦可能上訴,司法抗爭路程漫長,故須藉基金為本案被告,以及其他佔中案件被告籌款。陳健民稱,由於自己與朱牧身份有重疊,冀未來找學者等具公信力人士重組基金,料第一審訟費亦須以百萬元計,籲市民積極出席七一遊行及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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