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6日
包括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等9名佔領運動參加者,早前被控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多項罪名,案件昨再提訊,辯方一度提出押後審訊遭拒。裁判官批准控方轉介申請,案件將於6月15日往區域法院提訊,屆時眾被告料仍毋須答辯。
辯方要求押後聆訊遭拒
代表案中4名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提出將案件押後6周,以待其代表被告考慮是否反對轉介申請。他稱第八被告黃浩銘希望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審理,冀提司法覆核挑戰控方轉介區院審理決定,正等待法援批核,並指一周前才收到控方大量文件及影片,需要更多時間準備。控方則引述過往案例,強調控方有權決定審訊的法院。
裁判官表示,他除轉介案件往區院外無酌情權作其他指令,若再押後會引致延誤,並引用西方諺語稱,遲來的公義亦屬不公義(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決定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往區院審理。眾被告獲准繼續以相同條件保釋。
陳健民昨於庭外聲言,一周前才收到控方厚達6吋的文件證據,以及載有多條短片的硬碟,案件亦涉及90名控方證人,據悉當中絕大部分為警員,準備時間將會相當倉促,會繼續向法庭要求更充足時間準備。陳健民又稱,認罪與否須考慮3因素,包括案件證據是否符合事實、控罪是否合理、以及會否影響公民權利。
戴耀廷指出,台灣地方法院早前考慮公民抗命元素後,判決20多位太陽花學運參與者無罪,而9名被起訴的佔領人士面對近似檢控,他相信案件重要性大,將影響全港以至世界對公民抗命者法律權利的看法。
9名被告依次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學聯前常委張秀賢、鍾耀華、社民連黃浩銘、民主黨李永達。此外,公民黨梁家傑、楊岳橋、社民連梁國雄、獨立劉小麗等人昨到場聲援,高呼「雨傘運動,不屈不撓」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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