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公民黨法律界郭榮鏗及會計界梁繼昌,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提出新方案,訂明非商業用途的公平使用原則,只要相關的表演或錄製品並非用作商業用途,則不屬侵犯版權。他們已把方案交予鍵盤戰線及版權大聯盟等持份者過目。
版權人早拒接受
梁繼昌表示,如果議員及官員同意, 加上立法會主席同意,可以免卻通知期把方案加入議程,令條例草案有機會於3月內通過。
不過,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回應指出,修訂版權條例是在版權持有人與用家間取得平衡,而泛民提出的方案並非新方案,版權持有人早已表明不會接受。
他重申版權條例已諮詢多年,希望周三會有奇蹟,再次呼籲議員回頭是岸,盡快通過草案,令香港與國際接軌。他強調,各方未能就修訂達成共識,就應該讓草案通過後再商討。
楊岳橋參與審議
勝出新界東補選的公民黨新任立法會議員楊岳橋則表示,加入立法會將即時參與審議版權條例,自己會準備充足地發言,提供法律觀點,說服市民支持修訂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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