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
最近「明日大嶼」的議題再引起議論。一方面,政府似乎又要為「明日大嶼」爭取撥款;另方面,綠色和平與中大經濟系前副教授、冠域商業及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關焯照早前在一份報告中警告,「明日大嶼」會為特區政府帶來「結構性財赤」。先旨聲明,我對「明日大嶼」應否去馬既不贊成,亦不反對,一切皆要等計劃具體細節公布後才作評論。這個「沒有立場」的立場兩年前(有38位經濟學者聯署支持時)如是,今日亦如是。我只是想從現金流和成本效益兩個角度看「明日大嶼」這基建項目。
現金流並非重要因素
首先,「明日大嶼」會否導致特區政府出現「結構性財赤」,令這項目(以及其他特區政府的基建項目)胎死腹中?關焯照在報告中如是說:
「初步估計這個基建的工程造價是6240億港元,假若把成本10年攤分,即是每年需要624億港元。根據特區政府對傳媒發放的消息,『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會在2025-2026年度上馬,如果將這基建的工程成本計入政府支出,以第三章的基準情景作分析,推算模型指出當實質GDP增長走勢基於工作小組的假設和政府收入佔GDP為19%時,由於推算結果指結構性財赤會發生於2025-2026年度前,所以與沒有這大型基建相同,但財政儲備會提早至2032至2033年耗盡;當政府收入佔GDP為20%,『明日大嶼』填海計劃會令結構性財赤提早3年出現,由2028年推前至2025年。至於財政儲備方面,這項計劃加快其耗盡時間,提早至2035-2036年發生。」
要留意,關焯照在計算「明日大嶼」如何影響政府的現金流時,並沒有考慮政府賣地收入,以及新增土地如何減輕政府在其他地方「盲搶地」的成本。
一年多前,香港測量師學會估算,交椅洲人工島上的私人住宅,至少為庫房帶來7070億至8230億元的預期土地收益,而人工島上的商業活動,則可每年為香港帶來1410億元的預期增加值。
測量師學會是否高估賣地收入,我們可以再討論,但是即使把這收入打個五折(甚至三折),這都會把關焯照「結構性財赤」預測推遲幾年。
除此之外,正如徐家健兩日前在本欄文章指出,「儲備耗盡前,結構性赤字會給政府壓力,開源、節流,甚至舉債,都是政府避免儲備耗盡,為政府財政提供流動性方法。」
無錯,當有人坐在一輛慢慢駛向懸崖的車上,他會煞停車輛或跳出車外避免同歸於盡,是自然不過的反應,亦是簡單不過的經濟分析。
成本效益才是唯一考量
另外,即使種種的政治原因令香港的政治經濟前景不明朗(評級機構標準普爾早前曾發表報告,指「香港的特殊地位正在下降」),但是香港的長期信貸評級仍為「AA+」。換句話說,香港政府即使需要透過借貸開展「明日大嶼」這類基建項目,其成本亦會相對地低。
歸根究柢,特區政府現時財政仍算穩健,即使最終需要透過借貸集資,「明日大嶼」這項目的現金流都不成問題。然而,無論是私人投資還是公共項目,在衡量任何投資項目時,我們考慮的都應是成本效益,分別是前者需要考量的是個人(或企業)的收益與成本,而後者則需要看社會整體的成本效益。
認為「明日大嶼」不能「回本」便不應去馬的朋友問問自己:政府很多基建項目都不能「收回」成本,那麼我們是否都不應興建公路、醫院和學校呢?
看成本效益,我們可以看兩方面。一方面,剛才提到「明日大嶼」可以為政府帶來直接的賣地收入和間接地減輕在其他地方「盲搶地」的成本;另一方面,除了賣地予地產商的收益之外,我們亦要看「明日大嶼」剩下來土地的邊際價值到底是多少。
根據政府的講法,人工島上15萬至26萬伙住宅單位中,有七成(即10.5萬至18.2萬伙)為公營房屋,這些額外的公屋如何減短輪候公屋的時間,以及為基層市民帶來的價值都需要被計算進「明日大嶼」的效益當中。
我再重申:我對「明日大嶼」應否去馬既不贊成,亦不反對,一切皆要等計劃具體細節公布後才作評論。不過,無論大家是因為香港持續高樓價而贊成,還是因為對政府的執行能力沒信心而有疑問,在分析「明日大嶼」應否去馬時,都應離不開成本效益的考量。
梁天卓_維克森林大學經濟系_副教授
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經濟研究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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