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
承接之前4月初〈港股《四十一章經》〉一文,港交所(00388)經過兩個月來的埋頭苦幹,似乎領悟到搶奪「寶藏」(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的重要招式;接着下來,高仁會再與「豬朋狗友」程更計及施友化帶領各位「巴打」,一起體會這部快將面世的港股《四十一章經》2.0版本。
在披露對話實錄之前,請各位「巴打」重溫人物背景,簡介如下:
程更計──本地證券行經紀兼財務顧問,除了招呼散戶之外,亦向上市公司出謀獻計;
施友化──擁有公司私有化經驗的前「唉賓」,被看中轉型為上市公司CFO。
程更計: 高仁,你之前講嗰部港股《四十一章經》,4月底出咗2.0版本喎!
施友化: 2.0版本?!即係乜意思?
高 仁: 我估阿程嘅意思係,港交所就改革新興同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嘅諮詢出咗總結,回應市場對於搶奪3大「寶藏」包括未有收益嘅Biotech公司、同股不同權公司,以及新設便利渠道讓大中華同海外公司來港作第二上市條件嘅建議而作出嘅部分修訂。
程更計: 高仁果然係大師,果然係料事如神。
施友化: 哦!我知道嘞。對於Biotech公司上市,港交所就「資深投資者」同「相當數額的投資」嘅定義提供進一步指引,前者包括專門或側重於投資生物製藥領域嘅大型基金、大型製藥或醫療保健公司、相關風險投資基金,以及管理資產總值不少於10億元嘅投資者等;後者就係指投資額按上市時市值計不少於已發行股本1%至5%不等。
程更計: 由於Biotech屬專業界別,港交所仲決定成立由專家組成生物科技諮詢小組,以便就Biotech公司嘅上市申請提供意見同協助,但唔會參與上市審批嘅工作。第二上市制度嘅修訂則相對簡單,最新建議係合資格申請人可以保密方式提交申請。
高 仁: 阿程,你講得冇錯,因為WVR(Weighted Voting Right,不同投票權)公司先至係戲肉所在。對於WVR公司嘅企業管治委員會成員,由之前建議大部分由INED(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現時修訂為全部成員都需要係INED。之前建議修訂組織章程文件必須按「一股一票」的基準表決,現時就釐清並非要令同股同權股東能夠取消WVR架構。
程更計: 做諮詢時亦有意見認為,如果限制不同投票權受惠人持有半數或以上經濟權益就不得上市係太過嚴苛,原因係WVR公司上市後可能有龐大集資需要,亦可能有股份獎勵計劃需要發行大量股份。港交所之後喺總結就指出,由於WVR公司無論如何都須確保同股同權股東至少有10%嘅投票權,最後決定刪除要求不同投票權受惠人上市時不得持有超過50%經濟權益嘅規定。
似為WVR架構開路
施友化: 嘩!港交所呢部港股《四十一章經》2.0版本,似乎真係為WVR架構「開路」喎!
程更計: 點止呀!對於市場爭議性最大嘅企業不同投票權方案,港交所更決定維持原定時間表,最快7月底或之前再向市場作出諮詢。
高 仁: 其實,如果容許企業擁有不同投票權,似乎有違最初推出同股不同權的原意,市場接受同股不同權主要是希望個別創辦人不受股權攤薄的影響,令個別創辦人能夠繼續營運公司。
相反,企業是由董事會集體管理,管理層及營運方式都有可能出現轉變,如果企業擁有不同權嘅話,似乎並不符合原先嘅理念。
施友化: 咁又係喎。
各位「巴打」知不知道,上市公司可以怎樣激勵員工士氣呢?其中之一是向員工授出購股權。下周高仁會講解調整已授出購股權,如何搞出個大頭佛來。
本欄逢周一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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