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
資深鐘錶收藏家吳立基涉嫌於2003年至2014年間,在12份報稅表中漏報名下公司642.68萬元營業額,並在3份報稅表中漏報所持車位的4.02萬元租金收入,前後逃稅逾82萬元,被控15項蓄意意圖逃稅罪名。59歲的吳立基否認控罪,惟區域法院周五(7日)裁定他全部罪名成立,押後至本月21日判刑,期間需要還押。區院暫委法官周燕珠在判詞中斥責被告,明顯蓄意隱瞞事實,以圖掩飾真相。
漏報雜誌營收及車位租金收入
對於被告一方提出,其公司建基保安工程有份出版的雜誌《名錶傳奇》銷售收入,在扣除發行費後,淨收入近乎零甚至負數,因此在報稅時未有把銷售收入計算在內,惟法官並不接納有關說法,認為雜誌必然有一定銷售量,才會吸引著名品牌落廣告,故被告聲稱雜誌幾乎零收入,不單毫無憑據,亦令人難以信服,反映他計算的總收入錯誤,是蓄意漏報實際營業額。
至於涉及漏報車位租金收入的3項控罪,被告聲稱自己並無出租車位經驗,不知道需要申報,但法官指出,被告有大專學歷,案發時年約50歲,有多年工作經驗,每月直接收取約2000元車位租金,不可能不知道車位租金需要申報,卻連續3年在報稅表中剔選沒有出租物業,明顯屬其蓄意決定,裁定全部罪成。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於2015至2018年已向稅局歸還205萬元,遠多於控罪所涉及的80多萬元;而稅局自2013年向被告查詢報稅問題,直至被告被捕及受審,案件前後纏繞9年,為被告帶來不少精神壓力,加上被告無案底,且在鐘錶業界有相當地位及貢獻,本案案情亦相對輕微,期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DCCC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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