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0日
路透引述知情人士稱,內地網絡監管機構擬起草監管互聯網公司融資和投資的新規則,擁有超過1億用戶或收入逾100億元人民幣的平台公司,若作出任何投資或集資活動須獲得批准,惟網信辦昨晚指流傳的內容不實。
報道引述消息表示,涉及內地負面清單行業的互聯網公司亦需遵守新規。據悉,新要求來自網信辦,部分互聯網公司已經收到消息,但正在草擬的新規仍可能有變動。
目前未知什麼種類的投資或集資活動會受影響,有業內人士說,關注新規會否應用於私募市場,例如IPO前的融資活動。
市場關注礙生態布局
報道同時引述美資律師樓Wilson Sonsini的合夥人Chen Weiheng稱,如果消息屬實的話,將會衝擊互聯網的投資格局,甚至結束互聯網平台通過投資建立生態系統的時代。
不過,網信辦昨晚指出,向有關部門負責人核實,從未出台《互聯網企業上市及投融資操作規範》文件,訊息內容不實。相關負責人強調,將依法嚴格追究造謠者的責任,希望廣大企業和公眾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內地持續收緊監管,據去年11月草擬的《網絡數據安全管理條例》,當擁有超過100萬個人訊息的數據處理者赴境外上市或來港掛牌,若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安全,都必須申報網絡安全審查。處理重要數據或赴境外上市的數據處理者,應當自行甚至委託數據安全服務機構每年開展一次數據安全評估,每年1月31日前要把上一年度數據安全評估向相關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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