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
CFA協會發表《投資產品ESG準則意見徵詢稿》,該會亞太區行業倡導總經理梁家恩表示,希望藉着推出準則打擊「漂綠」(greenwashing)問題,並提高投資產品透明度及可比性,助投資者更易挑選合適的投資產品。
打擊「漂綠」 11月發初稿
CFA協會計劃推出的《投資產品ESG準則》屬於全球性、自願性及採用披露原則,適用於涉及上市股票與債券、私募股權、私募債及房地產等投資產品,以及採用不同ESG投資策略的產品。梁家恩解釋,由於市場對ESG或可持續發展沒有統一標準,期望相關準則可提高投資產品的透明度及比較性。她補充,若投資產品牽涉利用ESG訊息或採用ESG投資方針,日後均可利用該會的ESG準則。
今次諮詢為期約兩個月,至7月14日截止,暫定今年11月刊發《投資產品ESG準則》初稿,供基金經理使用。
環球現時有超過600個與ESG或可持續性發展有關的政策工具或準則,梁家恩透露,該會已研究逾百個相關的監管要求、守則及標準,發現不少是針對上市公司或其所發行的相關綠色股債,惟針對基金經理所管理投資產品的ESG披露標準則不多,加上現時尚未有全球性標準能夠適用於全部投資產品,故她相信在該會推出新準則後,能填補市場上的披露空白。
歐盟3月正式實施的《可持續金融披露條例》(SFDR),亦是針對投資產品,梁家恩認為,該會的《投資產品ESG準則》能與SFDR互補不足,並計劃與SFDR的內容進行對標(mapping)。
梁家恩提到,該會有與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及全球不同類型的監管機構就《投資產品ESG準則》溝通。
她坦言,由於歐盟地區在ESG規管方面發展較快,該會的準則在當地的適用度未必太高,但一些ESG發展相對未算太成熟的市場,對該會的準則深感興趣,「這個(準則)可以很容易填補市場中看到的缺口,並快速提升市場質素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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