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8日
澳門政府行政會完成討論橫琴新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法律的法案。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新橫琴口岸通關日期須符合法案何時完成立法,以及通關設備軟硬件、人流等測試工作兩個條件,現時未有確定日期。並稱只要具備該兩個條件即可通關,屆時並會由國務院公布啟用日期,目前仍然爭取可以在今年第一季通關。
爭取首季通關
張永春介紹,《訂定在橫琴口岸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律草案規範有兩部分,分別是新橫琴澳方口岸和相關延伸區,延伸區包括蓮花大橋、澳大橫琴校區通道橋(現未有)、輕軌延伸至橫琴口岸的預留空間。他表示,首階段啟用的是蓮花大橋,橋上發生的交通事故都適用澳門法律。
根據法案建議,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是指由國務院分階段確定的座標及面積,並經由行政長官批示公布的地籍圖所劃定的範圍。
法案明確規定澳方口岸區及相關延伸區所包括的各個區域分階段啟用,而各區域自其啟用之日起至以租賃方式取得的使用權期限屆滿為止,適用澳門特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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