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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

高天佑 新聞點評

從C朗到范爺

內地天后范冰冰(范爺)被「打假KOL」崔永元指其4天片酬高達6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卻涉嫌透過「大小合約」逃稅。國家稅務總局表示高度重視,將會「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事實上,中外高收入人群透過各種方式嘗試「少交稅」的情況並不鮮見,但「合法避稅」和「非法逃稅」只差一線,就連聘有專業會計師團隊的C朗和美斯等國際球壇巨星也難免失手中招。

現年55歲的崔永元並非普通網民,他曾是中央電視台星級主持人,主理過《實話實說》、《小崔說事》等高收視節目,還當選過兩屆全國政協委員,又與趙本山、宋丹丹等著名藝人合演春晚節目,所以跟演藝圈人士也有交往。他於2013年離開央視,轉任中國傳媒大學教授,並專注在微博上「打假」,最為人知是踢爆內地市面很多食品帶有基因改造成分、卻沒在包裝標明;此舉被視為有助內地民眾留意到基因改造食物的潛在風險,亦為崔永元贏得大量粉絲。

崔永元指控逃稅報仇

然而,崔永元這次指控范冰冰涉嫌逃稅,則很大程度緣於私人恩怨。話說早於千禧年初,崔永元已是無人不識的央視王牌主持,導演馮小剛打算以他為藍本拍攝電影《手機》,甚至邀請他親自演出,惟崔永元當時因為擔任公職不便出演,只參與編劇及提供資料。豈料電影公映後,崔永元發現以他為原型、由葛優飾演的男主角遭大幅改編,包括描繪他跟范冰冰飾演的女主角有婚外情。崔永元指出,電影上畫後,全國的人都以為他真的出軌,對他本人、妻子和女兒造成傷害,自此他跟馮小剛結下私怨。

恰巧馮小剛近日大鑼大鼓籌拍《手機2》,同樣由葛優和范冰冰主演,意味着很可能延續以崔永元為原型的男主角故事。崔永元大感不自在,連日來在微博上舊事重提,並接連抨擊馮小剛及編劇劉震雲等相關人士,掀起一輪罵戰。隨着戰火愈燒愈旺,崔永元在微博點名指范冰冰透過「大小合約」(陰陽合同)逃稅,例如拍一套電影酬金6000萬元,但在正式的「小合約」只會列明片酬1000萬元,餘下5000萬元透過其他渠道秘密收取。崔永元還貼出一份疑似范冰冰合約副本作為證據,再加上他此前「打假」戰績,讓不少網民都相信真有其事。

對此,范冰冰的經理人公司發表聲明反擊,可是內容卻未有正面否認「逃稅」或「大小合約」指控,僅批評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破壞了商業原則」;這似乎間接令人覺得該份合約副本「有啲景轟」,令事件更添疑竇。與此同時,國稅總局對事件表示高度重視,已責成地方稅務機關調查,並已「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

事件令內地娛樂圈人人自危。一方面,內地近年經濟快速起飛,但稅制改革未能充分跟得上,現時任何人每月收入超過8萬元的部分,個人稅的稅率達到45%,代表高收入人士接近一半薪酬要上繳國家,故此他們有很大誘因透過各種方式交少一些稅。另一方面,娛圈中人往往不熟悉會計和法律知識,行業又欠缺規範,手法普遍粗疏,很易被證實「非法逃稅」,問題只是有否被爆料。

據了解,個別明星的避稅做法較為高明,例如先取得香港身份證,然後每次拍戲時,同時擔任贊助商的「大中華區代言人」,藉此以「代言費」替代部分片酬;大中華區當然包括香港,所以合約會寫明,其代言工作內很大部分是針對香港市場,因此「代言費」頗高比例會歸類為香港收入,按本港稅率(標準稅率15%)納稅。這不但能為明星省下大量稅款,而且大條道理安排在境外收取酬勞,避開外滙管制,便於配置海外資產。

劉曉慶曾被判監422日

同樣道理,有些明星特意在境外開設顧問公司或工作室,藉此接受人民幣片酬以外的各種費用,最終也是為了減少繳稅,這類做法在歐美等高稅率地區並不罕見。然而,各地稅局都不是省油的燈,往往根據當地法律針對高收入人士展開深入追查,雙方鬥智鬥力。

例如西班牙的個人最高稅率同樣達到45%,所以在當地踢波的美斯、C朗等超級球星,通常會透過複雜合約安排,首先成立一家公司持有自己的肖像權,再要求球會把大部分酬勞轉以肖像費名目付款予該公司,皆因當地的最高企業稅率為25%,比個人稅率低一大截。不過,西班牙政府近年財政緊絀,已修改法例針對這種避稅行為,儘管美斯和C朗有大批會計師和律師團隊協助,最終仍難逃法網,分別於去年和今年被判監21個月和3年半;不過美斯獲准以200萬歐羅罰款換取緩刑,C朗則仍在跟法庭討價還價,相信最終也可以破財擋災。

至於內地,逃稅罪名的罰則相當重,在2011年刑法改革之前最高可判死刑,現在則把走私逃稅和個人逃稅兩種罪行區分開來,對後者刑罰相對較輕。視乎金額多寡,刑法對個人逃稅訂出三種程度刑罰:涉案金額較小的只要補納稅款及繳交罰金,可免坐監;逃稅金額「較大」者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涉及「巨大金額」的犯案者,就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然而,刑法並未訂明涉案金額較小、較大和巨大之標準,相信要由法官定奪。舉例說,上一代影后劉曉慶於2002年被內地法院裁定逃稅1400萬元罪成,判入秦城監獄,但法院一直未有公布刑期,直至監禁422日後獲得保釋出獄。她後來受訪時坦言當時最擔心會被槍斃,「只要沒死,其他都是小事。」

(英文版本由EJ Insight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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