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
以一般打工仔視角,不會明白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的重要性;我明白,特別是身邊太多朋友,以無限財技合法地運用在有限公司時,很難不明白。
普通打工仔,要把公司薪酬,轉為類似支付顧問費、介紹費予有限公司「出糧」並不容易,事關有限公司的收入來源不能夠過分單一。舉例說,電腦公司高層、月入十萬元的陳大文,不能與電腦公司協商後,將十萬元薪酬轉為向陳大文全資擁有的有限公司支付顧問費,因為稅局會考慮陳大文全資擁有的有限公司、股東及收入過分單一,會提出質疑。
若陳大文同時替樓下朱仔補習、閒時客串臨時演員,並把不同收入撥歸旗下有限公司的話,情況立即有變。陳大文可以考慮與電腦公司協商,轉為向他的有限公司支付顧問費。此舉壞處是,陳大文將失去電腦公司的員工及保險福利、強積金公司供款、勞工假期及遣散保障,好處是陳大文繳交的稅款,會由「硬掘」、稅率較高的個人薪俸稅,變成稅率較低的公司利得稅。
當然,轉為個體戶的陳大文,在衡量得失的同時,會考慮有什麼個人支出,可以用有限公司名義支付,例如聘請助手、家庭醫療開支、娛樂、膳食及住宿津貼等,計算這些開支後,陳大文全資擁有的有限公司,隨時變得無利可圖。要一家沒盈利的公司繳交利得稅,情何以堪?
並非鼓勵讀者把個人薪俸稅,轉為成立有限公司,繳交公司利得稅,只是任何操作,均須考慮自身安排及風險,只希望大家們明白,為什麼有錢人都喜歡開設無數間有限公司,或甚至將公司安排上市。
承〈港紙重要性〉一文,某些高官或高管都喜歡收取外幣現金,可惜即使「斷斤秤」以重量計算,現金仍有其限制性,涉及金額有限;而藝術品或古董則有所不同,一幅普普通通的現代畫,動輒價值數百萬甚至上億元,所以不論高官抑或高管,要短時間簡單方便收款、轉款甚至付款,以藝術品或古董交易最好。
試想像,要將資金搬出境外,以幾個紅白藍膠袋放現金好,還是手持一個價值連城的花樽(或藝術品)帶出境比較方便?何況更高層次的操作,買家與賣家根本毋須擁有該古董或藝術品,一切由代理代勞,古董、藝術品升值後直接支付差額,這種層次的操作,並非你我可以參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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