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
Facebook的「香港尋人專區」有2.9萬個followers,來貼文的人很多,成功尋回雖然少見,也不是沒有。尋人要公開資料,然而,若把所知的沒經篩選就講出來,可能令人相當尷尬:(原文全部沒「X」)
例如:「尋找兒時好友,男,大約六十歲……曾任職佐敦XX夜總會……」是否有人想讓別人知道自己做過夜總會呢?
其他資料如年齡、曾住某公共屋邨、做過樓面知客、啤酒推銷員、女人做過夜總會……對某些人來說,也屬不堪回首或不想被人知道的往事。
感慨萬千
以下是一些讓人感慨萬千的啟事:
「前綠色人士馮XX先生逝世,找他的親人處理遺體。(看來是獨居吧)」
這位馮先生,看來不止獨居,也許是斷六親,才一個來處理其遺體事宜的人都沒有。他亦應該「綠」得很徹底,才會在第一句被人這樣形容。
「尋找生母陳XX。東莞茶山人。我家是東莞石龍。我一九五零年在深水埗留產所出世。我一歲時父母離異。我和祖母同住。我出生紙名字是徐XX。我父親名字是徐XX。我祖母一直在深水埗攤檔賣乾貨。」網上這類尋找生父母(尤其生母)的人真是特別多,而且都有一定年紀,看來,人到了某個年紀時,才慢慢發覺家庭的重要,以至血緣的寶貴。
「找初戀情人伍XX,約1974年在葵涌和宜合道XX製衣廠工作,自佐敦道XX餐室別後,當日在石陰村樓下等至晚上11:30,見你和郭某回來,我很傷心沒有勇氣叫你,在你樓下至天亮才走,到現在都不能忘掉你,在有生之年希望見你面,我有很多話跟你說,見字覆我。」郭某是情敵?確認了嗎?還是回想當年一場誤會而恨錯難返?
撰文 : 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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