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0日
在中文的話語裏,閱讀是閱讀,進食是進食,雖有「書本是精神食糧」的說法,卻甚少以進食喻閱讀。英語文化卻不然。自德國人古騰博發明鉛字活字印刷後,書籍大量生產,學者常以進食隱喻閱讀,培根寫過:「有些書只能淺嘗,有些則要吞下。」
淺嘗也者,淺啖幾口,看看是否合自己的口味,合則大嚼,不合則以後敬謝不敏,厭惡則吐。曾打書釘看了兩頁《格雷的五十道陰影》,隨即放下,該書不堪讀也!
吞下原文是swallow,即是書本的知識像食物般吞下肚,化為己用,一如中學老師所贈的箴言:「能運用才算理解。」食物未必美味,有益健康,應該吞下。書本亦然,內容可能是你極反感的,但可作反面教材,磨練批判思考,即必須細加咀嚼、吞下。求學和做人一樣,應該「有容乃大」。
英文還有一個字隱喻閱讀,比吞下更進一步的devour。此字可以有兩個意思:一是囫圇吞棗的進食,二是如飢似渴的進食。前者是不求深切理解的閱讀,速讀即是所謂囫圇吞棗。讀通俗小說、看標題、網遊、瀏覽報章雜誌或其網頁等等,都是囫圇吞棗式devour。後者指得一好書,急不及待放下日常事務讀之,如渴時得甘露。匆匆看一遍,不夠,還偷空再讀、細讀部分章節,如此方能消化為己用也!兩種devour都經歷過。因工作需要,一晚讀畢一套古龍數冊武俠小說,便是囫圇吞棗;《三國演義》部分章回,則是如飢似渴的devour。讀林燕妮,大抵可以囫圇吞棗;西西,卻應該細讀。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副教授Janice Radway曾發表文章Reading is Not Eating(1986),責備白鴿眼讀書人抬舉閱讀品味,自以為高人一等,小覷流行小說,尤其是浪漫愛情小說,看不起鯨吞通俗讀物的讀者。馬揮唯有承認:mea culpa!mea maxima culpa(我罪,我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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