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
昨日專欄提到的加拿大年輕男子,或者我不應該責怪他。
第一次他放棄,是因為母親說掛念他,於是,他連夢想都丟一旁,立刻打道回府。如此疼愛母親,孝感動天,理應表揚。
第二次他又放棄,導火線可能是在第三天,他的腳趾起了一些水泡,記者見他五官扭曲,連忙帶他去附近醫院看門診。看完之後,他說醫生要他好好休息,至少一星期不能走路。然後,翌日早上(或者是當晚)他就逃了。
我們都穿過夾腳的鞋子,我們的腳都曾受過脫皮、流血、出水泡的苦。真的別小看這些微不足道的苦楚,只要設身處地去想,就知道繼續走下去需要多大勇氣。換了是我,肯定痛得脫掉鞋子,揚手叫的士回家。所以,他沒錯。
至於他推說是不想有人跟拍——其實,他可能擔心講「忍受不了腳痛」會予人孩子氣,不夠man的感覺,甚至影響日本人對加拿大人的印象。考慮自身之餘也顧及同胞面子,應該鼓掌。
說來說去,他的壯志皆在幾天之內磨滅,純屬無可奈何,實在是迫不得已。
你就看隔鄰的美國人吧!每年年初,人人都寫了一大堆新年要實現的目標,可是目標太大,高於自己能力,往往就難以堅持下去。調查指到了年底,只有百分之八的人可以完成目標。而有八成人在二月的第二個星期,已經把之前定下的宏願拋諸腦後。加拿大男子又要儲錢,又要買機票,又要訂旅館,又要計劃行程,又要收拾行李,又要安撫母親……起碼花了好幾個月吧?怎也比美國人只堅持六星期長進。
賓夕法尼亞大學的研究也發現,當一個人嘗試達成目標,卻常常卡在某個關口,再也無法前進,更遑論可以成功時,便會出現「習得無助」——覺得努力也徒然,於是索性放棄。加拿大男子在途中想念母親,腳又起水泡,三餐吃不飽,還有記者妨礙他,種種原因加起來,放棄似乎是太合理不過了。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