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6日
當郵差31年最深刻的一次經歷,卓信說是一次他去派掛號信,派到令他上報!
「通常我們在樓下按單位門鈴,那次我見沒有反應,就走上門再按鈴,可是沒人應門,我就發出一張卡叫男戶主到郵局取件。誰料當我把卡放入郵箱不久,戶主的太太就回來,看更跟她說:你們有一封掛號信喎。既然她得到看更的認證,我就把掛號信直接給那太太,並叮囑她要毀掉那張卡。」
他憶述:「隔了不久,《星島日報》登了半版報道,寫着:郵差派信急如星火,按鈴幾秒就走咗!而且這個住客不單向報館投訴,還向兩局議員投訴!」他條理分明地說,郵館高層了解後才知道事件的來龍去脈──
「那位太太沒有毀掉那張卡,第二天男戶主去郵局取掛號信,固然大家都找不到這封信,他就在櫃位不停地罵,更寫信去投訴我。」事件真相大白,兩夫婦也感到不好意思並去信郵局解釋,令他逃過紀律處分。
撰文 : 譚淑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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