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6日
即使在平平安安的日子裏,某些人衞生意識之差,也令人看不過眼。
親眼目睹的,除了不計其數的如廁後(包括大小)不沖廁不洗手,更有女人讓小孩在公廁洗手盆,甚至茶餐廳的水杯小便。這樣骯髒,害己倒也罷了,最討厭是害人。如果清潔嬸嬸並不知道水杯被小便污染過,隨便洗洗就讓下一位客人喝水,光是想像,已胃酸翻騰。
自從經歷了鄰桌小孩尿在水杯中的事件後,再沒有踏進那間茶餐廳半步,哪管他們的通粉和奶茶,本來是不錯的。
為自己胃口和健康着想,不願冒險,盡力保護自己,算不算是歧視這間餐廳的餐具,歧視這些衞生意識差的顧客?或者站在某些堅離地,自己住在獨立屋,每天進出有私家車接送,不必與陌生人擠巴士港鐵,不必和三唔識七的人在茶餐廳搭枱的高官角度,是的,是歧視。
幾年前,跟一個剛從加拿大回流香港的友人,多次相約吃飯也吃不成。每次不是掛風球,就是臨時有急事要取消。最後,終於約好了某一天,幾乎發誓不見不散。誰知道那天起床後,喉嚨痛流鼻水,道義上必須向友人報告,如果她不介意,樂意依約見面。可是她聽完我因鼻涕長流而走音的留言後,第一時間回覆「你感冒呀?咁就唔好見喇!你可以好好休息,我又唔會被傳染,大家好。再約」。因為我感冒而拒絕應約,她歧視我?誼姐住在黃埔,最近黃埔花園有二人確診(其中一人死亡),我說我暫時不去她家吃飯了。原來,又是歧視。
大家聽到肺炎二字已膽戰心驚,人人都消毒紙巾、酒精搓手液傍身(如果有幸買到的話),對身邊任何人都提高警覺。因為擔心某些衞生意識本已不高的人,有可能是隱形感染者,希望政府多做一點,令口罩短缺的香港人安心,並不是過分要求吧?如果這算是歧視,那麼戴口罩預防感染,媒體公布患者身份和去過的地方,豈不也屬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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