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9日
《華爾街日報》文化專欄作家艾瑞克.費爾滕在《忠誠》一書(Eric Felten, Loyalty)中,引述美國另一份報章一篇社論《優秀的美國人都是忠誠的》,內容除了提倡社會要對孩子進行忠誠教育──包括對家人、學校、所在城鎮、州、國家忠誠,同時也承認忠誠往往令人處於兩難境地。
「如果我努力忠於我的家人,我就可能要背叛我的學校;如果我要忠於學校,就可能無法對我所在的城鎮、州,國家保持忠誠;如果我要忠於城鎮、州和我的祖國,又可能背叛整個人類。」這些難處,無日無之。社論的作者建議,當面對順得哥情失嫂意的困境,惟有運用「首要忠誠原則」,找出優先次序。譬如首要忠於人類,然後是國家、州、城鎮、學校、家人。
不過費爾滕卻認為,即使遵照首要忠誠原則,落實執行時,卻不一定理想。他講了倫敦一個十四歲男孩的故事:男孩的父親是他念那所學校的校長,而他的哥哥則是班長。如果他要對爸爸和哥哥忠誠,必定會損害他跟其他同學的友情,但如果反過來站在同學一方,家人也不會原諒他。
因為這個特殊身份,他無法得到同學的信任,沒有真心朋友,甚至被認為是內奸。不管他的首要原則,是先把優先次序留給家人或同學,他都無奈地「深陷兩個敵對陣營之間,腹背受敵」,每天過着水深火熱的「割裂式生活」。最終,男孩產生自毀傾向。
忠誠既能救命,也可殺人。費爾滕寫道:「忠誠是我們為朋友撐起的救生網……但如果濫用忠誠的力量,那麼它所代表的每一件事,都將走向歧途……當我們為了知道事情真相,利用它去對抗另一個道德原則時,我們還有任何理由認為,忠誠仍是一種美德嗎?美德一旦走向極端,就會失去其價值。只有在一定合理範圍內,忠誠才顯得高尚。」
忠誠當然是美德──只要不是愚忠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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