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5日
北京天安門雖然沒有死人,但30年前的六四事件始終讓人產生一個大惑不解的疑問,為什麼鎮壓民眾所用的是真槍實彈?當時流傳一個撲朔迷離的講法,軍警沒有配備橡膠子彈,只好有什麼用什麼。從這個角度比較一下,香港警察在6月12日鎮壓民眾,棄用真槍實彈,改用橡膠子彈,如假包換就是「慈母」風範,跟特首林鄭月娥含淚宣揚關愛孩子的「母親論」遙相呼應。
誠然,硬膠硬極硬不過金屬,橡膠子彈的殺傷力遠遠低於真槍實彈,可是客觀數據告訴大家,橡膠子彈同樣足以致命,有人稱之為「最致命的非致命武器」。譬如說,2012年中國漁船與南韓海警衝突,可惡的外國勢力悍然發射橡膠子彈,其中一名船民不幸身亡。
以色列曾經是最熱中於使用橡膠子彈鎮壓巴勒斯坦(毋庸置疑全是暴徒,因為他們竟敢向坦克車扔石頭)的國家,單計2000至2005年已有15人淪為槍下亡魂,因此以色列政府慈母上身棄用了。
使用橡膠子彈的老祖宗是英國,為了鎮壓北愛爾蘭示威者,1970至1975年警方發射了5.5萬顆橡膠子彈,總計13人斃命。有鑑於此,為了避免慈母形象盡毀,英國政府對於使用橡膠子彈愈來愈謹慎。
有一事,不知孰真孰假,橡膠子彈的發明居然跟香港有一段非比尋常的淵源。傳聞這樣說:「最早的防暴彈要追溯到十九世紀八十年代,當時英屬香港警察在新加坡的防暴行動中,以截成一段一段的掃帚把代替子彈。後來英國人發明了專用的防暴槍和防暴彈,用在對付北愛爾蘭人的暴亂中。」香港警察終於掉轉槍頭,近距離讓同胞(其中一位是真慈母)硬食老前輩有份提供發明靈感的橡膠子彈,冤孽乎?
除暴安良的執法者出動「最致命的非致命武器」,不管示威者應否被定性為暴徒,中槍者是死是活其實聽天由命。
(編者按:林創成著作《嚮往發呆2 ── 病態動物園》現已發售)
歡迎訂購:實體書、電子書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你若安好 便是晴天 |
上一篇: | 周四主要足球賽果及主要足球賽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