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1日
報章標題好嚇人!「育兒童換肝需十年」——
曾聽說換肝,器官捐贈,有非常深層、專業的倫理,十八歲以下堅決不准捐贈移植。怎可能養個孩子用來換肝……
再細看,「育兒童換肝『人才』需十年」。
舒一口氣。但接着的邏輯卻是沉重的: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外科副主任陳智仁指出,兒童換肝為「終極最高挑戰性的手術」,外科醫生須先掌握成人換肝技術,再接受兒童換肝培訓,前後培訓約十年。
原來,除了仁醫仁德救人濟世的基本精神,還要有扎實、童叟無欺的技術,偏偏這又要是實踐經驗累積。眼明手快,落刀要準,血管愈幼,接駁困難愈高,「做這高難度手術時,基本上身邊發生什麼事都察覺不到,要去到無我的境界。」
於是,二○一○年換肝手術近一百宗,醫生可接受密集訓練,但近年器官捐贈下降,受訓時間延長了,窒礙了培圳人才。
原來,不單香港情緒化,在世界各地,媒體報道都是「刺激因素」,好人好事會激發家屬同意捐贈離世親人器官。在香港,海關督察許細文二○一○年為同袍捐肝,全城感動,那一年的換肝便是有紀錄以來新高,達九十五宗。去年鄧桂思經歷兩次換肝卻不幸離世,部分市民的捐贈意欲也受影響,醫生惟有提醒大家要着眼那逾千的成功個案。器官捐贈,代表了一整個社會的文化底蘊、核心價值。Giving,是大事。
就這刻,急需換肝人數一晚之內增至兩人,需在一周內換肝續命。瑪麗醫院上星期才進行兩宗屍肝移植。大家都期望奇蹟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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