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
是不是「外國的月光總比本地的圓」?
這種感慨,源於近日看了及聽了世界各地街頭賣藝者的表演,比較本地街頭表演者的演出,果然發現:聲、色、藝,外國的街頭表演者,的確技高一籌!可能這是錯覺吧!因為只見到旺角街頭的演出!但是,有一點是肯定令我(人們)反感的就是聲音。我在加拿大蒙特利爾、巴黎、芝加哥等地大街上,看見的「街頭藝人」,無論是聯群結隊或個人表演,都不會喧嘩嘈閉的。或許這是東方人市集聚客的習慣使然。
早年,農村生活靠市集貿易,每隔短時間便有墟期,商業及娛樂活動皆在此日(外國也有墟日)。賣藝者上墟,佔了一地盤,便要吸引受眾圍觀。吸引方式很簡單,有徒弟鳴鑼,鑼聲大響,吸引途人注意,「夥計慢打鑼、打得鑼多鑼吵耳,打得更多夜又長!」師傅說完開場白,賣武的賣武,演唱的演唱,雜耍的雜耍,他們鳴鑼、喧鬧,乃呼召客人之法也。
外國早期亦如此,賣貨者,賣藝者皆以聲音吸引買家。人們生活上習慣了叫聲、鑼聲、嘈吵聲,代代承傳下來,自自然然不覺吵耳。至到城市化後,生活方式巨大轉變,人們在城市生活再不有墟期,生活重寧靜,甚至認為喧鬧聲、燈光都是污染環境。舊日,英殖時代,有「寂靜地帶」劃分,汽車也不可鳴號。然而,華人居所及街市都不在「寂靜地帶」之列。教師大罵全班吵鬧,便說:「班房像街市。」(昔日,香港小學階段,老師嚴格訓練、小孩子自律肅靜!不能多口,不能製造噪音),這是現代人生活在大都市的默契!大家要求生活美好,寧靜,不擾他人就是守則,也不分中西,不分貧賤,不分場合的。
香港在近十多年中,這方面顯然退步。市民質素下降(教育卻普及),家教、校教、社教都無見功效。最起碼一宗事,公眾地方的禮儀完全忘記。公眾地方大大聲談話、講電話,大膽到畫眉,剪手甲、腳甲。更加失禮的隨街不是吐痰,而是大小二便(不顧年紀、性別)。
這是全市民風的大倒退,比什麼政治問題都嚴重!因為香港自以為是國際級大都會,乃現代中國南方大門,有770萬人口,是個最先鋒的地方,一旦淪為最下賤的,低端人口居住城市,怎能興旺?
我不敢妄下判斷,正如網上很多人指:「大媽」們皆內地移居香港人士,沒有統計。然而,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中,的確將中國很多優雅生活習慣和態度徹底消滅了。我亦不便評論街頭賣藝者,因為各有各欣賞演出的準則,各有各人的口味,但是,街頭賣藝總有「潛規則」遵守。
什麼地方?不能阻塞其他人士及商店的通道。
什麼時候?不能在繁盛地方行人最匆忙之時。
什麼態度?是望受眾打賞的,不能強求。
什麼要自律?不能喧嘩,不可阻路。
早前,在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有條件街頭演出,但在尖沙咀、銅鑼灣公共地方,條件不合適,這是問題了。核心問題,在不合適街頭,做不合適之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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