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
民主黨設紀律小組跟進黨員許智峯搶電話事件,聆訊和調查一段時間,但現擬定小組完成調查後的新聞稿並不困難,要說的只是幾句:「警方正就事件進行調查,要待警方完成調查後,依據警方的調查報告和相應行動,小組會作決定。」
不是未卜先知,只是按泛民和民主黨人公開談話的思想邏輯撰寫。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提出警方刑事調查未有結果前作出決定是倉卒,他呼籲建制派等候警方有調查結果後才提出譴責動議。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將寬鬆度擴得更闊,表明許的去留要視乎往後的調查及證據,包括法庭可能判處的刑罰等,否則褫奪議席的處分並不合乎比例。
佔中後泛民及其支持者將香港警察稱為「黑警」,但現在卻主動任由「黑警」調查,待有結果再作決定,等同送羊入虎口。
社會上很多不同階層、組別人士已就事件表態,連民主黨兩位前主席也表達了意見,劉慧卿指許不應留在民主黨和立法會,何俊仁就認為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品德修養問題,許應從是非觀念出發,不應視乎公眾的反應才知道對與錯。
民主社會設立陪審團制度,確保被告獲得公平的審訊,這制度的精神是若被告同輩認為有罪便是有罪。眾多社會意見已相等陪審員已有裁決,泛民稱尊重民意但不認同民意,還要仰望「黑警」去調查,不合邏輯。
泛民議員口中的政府是愛搬龍門,近朱者赤,他們有樣學樣,這未嘗不好,今後行政和立法關係愈行愈埋,合邏輯與不合邏輯也無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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