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
我想這是一個很愚蠢的問題,可能是一個極之無聊的問題。可是想真一點,未必太沒有意思的,究竟為什麼我們要度過這個「節日」?而且要以愉快的心情來「享受」這個我們祖先從來不知的節日?
聖誕節定為耶教彌賽亞降臨世上,救贖「我等罪人」,即「救主,耶穌基督」的誕生日,始於公元336年。公元的紀年曆法,是按照耶穌出生那一年始的(可惜大可能記載錯誤,耶穌此人,不能確定是哪年出生。更加在正史上不能嚴格地確證有猶太人耶穌的存在歷史證據)。
早期德國,聖誕節前的四個星朝天,分別為第一、二、三、四個「待降節」(advent)。第一個「待降節」準備了「待降花圈」中第一支蠟燭點燃,代表「穌快來了。」人們忙於採購飾物、食物等。小朋友有禮物了。這是聖誕節中西方人重視慶祝(迎接宗教信仰的救世主降臨)節日喜慶氣氛的由來。大家的心情愉快,互送禮物。
四世紀初,1月6日是羅馬帝國東部(拜占庭)各教會紀念耶穌降生和受洗的雙重節日,稱為「主顯節」(Epiphany),亦稱「顯現節」,紀念「上帝通過耶穌向世人顯示自己」。歷史學家在羅馬基督徒慣用的日曆中,發現西元354年12月25日頁內記錄着:「基督降生在猶大的伯利恒。」只有亞美尼亞教會仍然堅持:1月6日「主顯節」是耶穌的誕辰(東正教的聖誕)。
12月25日本是波斯太陽神(光明之神)密特拉(Mithra)的誕辰,一個異教徒節日,曾是羅馬軍人敬拜的神靈。太陽神本是羅馬國教眾神之一,這一天,是羅馬曆書的「冬至節」(冬至中外皆在這兩天內),崇拜太陽神的異教徒十分重視這一天,當作「春天的希望,萬物復蘇的開始。」(太陽在北半球北回歸線向南走,日照每天增多)。羅馬教會選擇這一天作為耶誕節,力圖把異教徒的風俗習慣「基督教化」。後來,雖然大多數教會接受12月25日為耶誕節,各地教會使用的曆法不同,具體日期不能統一,就把12月24日到第二年的1月6日定為耶誕節節期(Christmas Tide、12夜),各地教會可以根據當地具體情況慶祝耶誕節。
自從12月25日大多數教會公認為耶誕節後,原來1月6日的「主顯節」只紀念耶穌受洗了。天主教會把1月6日定為「三王來朝節」,以紀念耶穌生時東方三王(即三位博士,原文可譯為方士或巫士)來朝拜的故事。
歐洲列強在航海探險後,亦將他們信奉的耶教隨武力傳到外地。西方文化,包括節日也傳到外邦。東方諸地,非洲美洲等地也受到這些節日影響,尤其節日氣氛。
無論是否耶教徒,有否信仰救世主臨世救贖,一律先享受此等假期,娛樂至上,開心為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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