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0日
令我想起「打格仔」的愚蠢,是網上一幅「母親哺乳圖」。女性的乳房天職便是哺乳,為什麼演變成「淫褻」的東西,或者認為「不雅」,不能在媒介中暴露出來?是什麼時候開始的「空前愚不可及」的決定?又是誰?或哪組人決定的?他們愚笨的心理如何形成,以及怎樣愈來愈蠢!
尚記得在我兒童年代、少年時代,隨街隨巷,電車上、渡海小輪上、公園、大牌檔……都見到母親哺乳,母親並不覺得「醜怪」,旁人也沒有面紅,很平常的大城小景。反而覺得隨街大小便很醜!
也許不是殖民地洋人設禁的。在國際大機場設有哺乳室,但仍有母親就地解決,稀鬆平常。未見或聞有人干涉呀。
洋傳媒也不會在露胸照片中打格。進入博物館,多的是半裸露胸的雲石女像、圖片,不見有人將一對美麗的乳房遮蓋,連天主教極端保守的神職人員,都容許「聖母哺乳圖」刊行,小小聖嬰正在吸吮聖母乳液。
人們不禁要問,為什麼香港有關當局,如此設置「乳房的限制」?
「女性的乳房定性為『性器具』之一,不便公開。」恐怕是「不雅及令受眾不安、尷尬」的理由了。儘管如是,亦如雙肩、玉臂、大腿等等身體部分又准呢,為何輕此薄彼,視乳房不雅呢?從前,香港暴露的限制標準,很有理性。某報刊經常有攝影沙龍照片刊登,不會取消男女的裸體寫生。女人的乳房暴露完全不禁,下面性器官用物件遮蔽,或者填白或模糊。那時,不敢妄加格仔,又不見得注重面子及誠信力的大報,受到輿論攻擊呀。
打格仔而又刊出身體其他部分的規定,似乎在香港設立「三級制」後。「三級制」限制16歲以下少年兒童接觸「成人」(含性的)東西,主要是圖像及視頻,這是否合適,只是保守地符合地區生活習慣,姑且不在此論述。但是,「暴露」以至「淫褻」、「不雅」、「令受眾感到不安尷尬」則不能「一刀切」。以除去癌細胞的治療方法,一概「殺盡」!這是「馬虎執法」的態度。十多年前,猶記得某印刷傳媒刊登了聞名世界的塑像珍品《大衛像》,文藝復興時期,米開朗基羅的作品,被譽為世界頂級藝術品。大理石塑像是《聖經》中少年英雄大衛,他是全裸的,使到健碩的肌肉層次分明顯露出來。這作品及圖片在全世界刊登,都不會被投訴淫褻及不雅!只差在香港,一個被譽為國際性工商業大都會,自命先進文明的地方,慘被列為「淫褻及不雅」物品。笑大世人之口,只是因為:此圖在大衛自然呈現的私處沒有打格仔而已。
判定這是「淫褻及不雅」的官員, 也曾受過良好及高等教育吧,如此荒唐,只有一個原因,就是「凡事一刀切」,非常僵化地執行法例,或者告了再算,塞責給法庭仲裁,下官叫做「做了事」,萬一有投訴,有「報案」了。
一切表現馬虎、塞責、僵化、管理不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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