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
高官是否低能,失職該否撤職,再度成為熱門話題,事關鉛水報告千呼萬喚出來了,結論赫然是所有持份者集體失職,表面上完善的監管只不過紙上制度而已。儘管集體失職,不過無人負責,這又是港產問責制四両撥千斤的精妙之處,官場奶奶和衙門老爺臉不紅耳不赤地大辯小解,看不到哪位官員有必要負上個人責任,因為相關制度一向如此。
卸責的邏輯大概這樣,紙上制度無疑是紙上制度,但情況就好比你給我一架紙紮的汽車,我身為司機,任我技術再高超,把紙紮的汽車開在路上,很難不跪低拋錨啊,沒有車毀人亡已算交上了狗屎運。總而言之,制度的錯,非戰之罪,俺不負責。
即使這個狗屎邏輯勉強說得通,但當中始終遺漏了一點,如果做司機做得時間夠長,不可能不發覺自己正在駕駛着一架弱不禁風的紙紮汽車,為什麼不想方設法把紙紮升格為鐵甲?長時間位居要職的資深高官,竟然任由紙上制度日復一日爛下去,到頭來把責任一股腦兒推卸到那個爛鬼制度之上,這一點是狗屎邏輯也不管用的。
新丁尚可免責,老鬼有罪難饒,不禁讓人想起美國已故總統林肯的一句名言,人在40歲之後必須為自己的樣子負責。40歲之前,好醜命生成,樣子如何由父母的遺傳基因主宰;40歲之後,賢愚由你定,好樣還是衰相的先決條件是你歷練得來的氣質。
近來失散多年的中學同學籌備聚會,彼此興致勃勃互傳昔日的陳年照片,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少年十五二十時,懵懵懂懂之餘又多麼的面目可憎。稍可安慰的是,我現在樂意為40歲之後的樣子負責,不會怨天尤人高歌一曲:怨恨母后,因乜生我出來就……
是的,你的樣子如何,你的日子也便如何。換言之,你的日子如何,你的樣子也便如何。若然打滾了幾十年的官場動物仍不懂這個道理,照舊面目可憎地不為自己失職負責,樣衰到民望插水乃無可避免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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