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6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最近展開公眾諮詢,研究豁免持牌電台及電視台播放與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國家安全內容有關的節目時,遵守《業務守則》中節目內容必須中肯持平的規定。同時,諮詢文件亦提出電台或電視台轉播或購買內地信譽良好的媒體的節目時,可以豁免遵守《業務守則》的規定。表面上這些規管機制的修訂是為了配合電台和電視台的運作需要,但是筆者實在關注此等修訂會否影響香港日後的媒體生態。
首先,筆者明白豁免有關國民教育、國民身份認同及國安法節目內容遵守持平原則的規定,對電台和電視台的運作確實增加了肯定性,使它們不會因為播放這些節目而遭公眾投訴,也避免電台或電視台為了避免違反守則,因而需要在有關國安法的節目中,刻意加入一些與國安法「唱反調」的內容。但是一旦這樣做,卻會造成另一個可能出現的局面,就是此類內容的節目會傾向愈來愈偏頗。
對於持牌電台和電視台而言,避免節目遭到投訴,以致被通訊事務管理局施加不同形式的處分是它們維持運作的先決條件。因此若涉及國民身份和國家安全的豁免條款落實,電台和電視台必然會因應政府當局推動的主旋律,傾向播放一些正面推廣國民身份、國民教育和國家安全的節目,並會因着「免麻煩」而減少播放一些可能被視為批評國家,或者被視為「可能傷害民族感情」的評論,這對於一向習慣比較自由的媒體生態的香港又是否最適合的狀態?進一步而言,當持牌媒體因比較着重正面推廣國民身份和國家安全而被社會中的一部分人認為已「淪為官方喉舌」,會否影響這些媒體的公信力,甚至它們的生存空間?
這次諮詢又提出一些具信譽的內地媒體所製作的節目,可以豁免受持牌電台和電視台的《業務守則》規管,對此筆者表示有點保留。建議中的豁免其實隱含着一個假設,就是「具信譽的」媒體所製作,能夠通過內地監管當局審查的節目,必然能夠符合香港現行針對電視節目的監管機制。但是,政府是否能夠肯定符合內地監管機制的節目一定能夠通過香港的監管機制?要知道內地和香港的媒體監管機制未必以相同的理念制訂,着重點亦未必一致,我們憑什麼來判斷符合內地那一套的節目,到了香港就必然符合香港的規定?除非特區政府有意參考內地的一套來調整香港的媒體規管機制,否則對香港媒體生態將會是一個衝擊。
當然,如何判斷何謂「具信譽的」內地媒體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筆者相信國家級別的媒體如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和中國環球電視網這些媒體必然屬於「具信譽的」媒體,但是過去製作很多娛樂綜藝節目的地方電視台,例如湖南衞視或東方衞視等又是否「具信譽的」媒體?
較內地相對自由的媒體生態,是香港仍然能夠保持其獨特優勢的其中一個重點,任何使媒體生態有可能出現轉變的舉措都必須相當謹慎。當政府不斷花力氣游說人才、錢財和企業來港之際,我們是不是值得在這個時候讓人感覺到政府有意調整香港的傳媒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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