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日
律政司因應特區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港區國安法》,向法庭申請押後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案件,獲法官批准延至本月中開審,控方更在庭上透露,本月中才得知釋法時間表。據了解,今次人大釋法可能到月底才完成,箇中原因是中央考慮的問題或許遠比特首李家超提出的深入,需更多時間討論。
黎智英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後,律政司三度上訴失敗。就在本周一終極上訴有判決前,建制陣營連番公開表示,若政府再度敗訴,便應提請人大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在終院作出判決前曾發表文章,談到《港區國安法》並無對辯護人員有規定,質疑如果要人大常委會就今次事件解釋有關法例,到底是要解釋哪條條文?
終院作出裁決、李家超提請人大釋法後,梁愛詩回覆傳媒查詢時強調自己不反對釋法,因為人大常委會有此權力。然而,她在文章中質問應解釋哪條條文?至今未有答案。李家超周一宣布釋法當晚,以及翌日出席行政會議前均沒有指明請求解釋哪條法例,僅重申釋法是要釐清按《港區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的案件。
有資深建制中人向筆者分析,李家超今次請求人大釋法只提出了一條問題,然而這不代表人大常委會解釋法例時,思考空間會局限於此,這從特區政府未有言明需要人大解釋哪項條文可見一斑。人大常委會可能從更宏觀、更長遠的角度闡明《港區國安法》,未必糾纏於個別條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日前表示,人大常委會將於12月底開會,預計很快完成釋法。資深建制人士認為,正因為人大常委會就釋法要考慮的問題遠比李家超所提出的複雜,所以需要更多時間研究。換言之,黎智英案很大機會不會在本月中開審;律政司昨天亦透露,到本月中時或許只得知釋法時間表。
雖然《基本法》與《港區國安法》均列明,兩法的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不過,《基本法》提到人大解釋《基本法》前會徵詢基本法委員會;惟《港區國安法》相關條文僅列出解釋權屬人大常委會,基委會並無角色。可以預期,一日未到人大常委會公布釋法內容,外間也難以推敲當局最終如何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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