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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6日

屠海鳴 維港鐘鳴

從書展看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

疫情沒有擋住香港的文化嘉年華。第32屆香港書展這幾天在會展中心如期舉行。今年書展主題為「歷史文化.城市書寫」,並以「從香港閱讀世界:憶.寫香港故事」點題,帶讀者探索香港歷史和中華文化。書展場內場外舉行超過600場講座及文化活動,藉以推動全城閱讀風氣,吸引市民廣泛參與。

與過往許多書展不同的是,那些宣揚「港獨」、偏離事實、抹黑內地、煽動反政府情緒的書籍銷聲匿跡了,更多涉及中華歷史文化、香港聯通世界的書籍上架,吸引了愈來愈多的讀者。於是,坊間有一種聲音: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收窄了!

事情果真如此嗎?「新聞出版自由」究竟怎樣定義?現在,應該到了必須明晰的時候了。

中央珍視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

特首李家超在出席今年書展開幕式時,對「從香港閱讀世界」的點題表示讚賞,認為「這正點出香港一個獨特優勢」。他說,香港既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特區,也是聯通世界的國際大都會和有效連結國家和世界的通道。

李家超的看法與中央完全一致。中央非常珍惜香港「聯通世界」的獨特地位和優勢。習主席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慶典上的講話中指出:「背靠祖國、聯通世界,這是香港得天獨厚的顯著優勢,香港居民很珍視,中央同樣很珍視。」習主席還表示:「中央政府完全支持香港長期保持獨特地位和優勢。」

「文化聯通」是「聯通世界」的重要方面。國家「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打造「老四大中心」和「新四大中心」,其中之一就是「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由此可見,中央支持香港發揮「聯通世界」的優勢,並非說說而已,早已從宏觀層面進行了規劃;在實施過程中,還會從中觀、微觀層面給予更多支持。

新聞出版自由是實現「文化聯通」的必備條件和應有之義。回歸25年間,中央從未干涉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內地媒體也從不對香港的社會制度、香港的法律體系、香港居民的生活方式提出質疑和批評。

相反,香港的某些媒體經常以捕風捉影、以偏概全,甚至無中生有的方式,或抹黑內地社會制度,或誇大內地同胞的「不文明行為」,或傳播所謂「內鬥黑幕」。經常冠以「傳……」、「據權威人士透露……」等無法證實消息來源的形式對內地進行負面報道。這些做法不是「新聞出版自由」,而是對「新聞出版自由」的濫用和歪曲!

新聞出版自由須遵從「一國」原則

任何自由都是有邊界的。美英等國都有多部法律規定,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暴力、煽動種族歧視等報道要追究法律責任。「自由」有邊界,法治和文明才有保障;「自由」無邊界,則會破壞法治和文明。

香港新聞出版自由的邊界在哪裏?習近平主席不久前的三段話給我們以啟示。

習主席在致《大公報》創刊120周年的賀信中,高度讚揚《大公報》「忘己之為大,無私之謂公」的辦報宗旨,立言為公,文章報國。這裏的核心要義是「為公」和「報國」,也就是說,新聞傳媒應把維護國家根本利益作為使命和職責。這封賀信是寫給《大公報》的,也傳達了對香港媒體的期望。

習主席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慶典上的講話中指出:「大力弘揚以愛國愛港為核心、同『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這句話告訴人們,香港的新聞出版自由必須與「一國兩制」相適應。也就是說,不能挑戰「一國」原則。這是邊界!

習主席在香港回歸祖國25周年慶典上的講話中還指出:「『一國』原則愈堅固,『兩制』優勢愈彰顯。」這句話是對香港特區說的,當然適合於新聞出版界。也就是說,只要新聞出版界堅守「一國」原則,新聞出版自由的空間就會很大。

習主席以上三段話有着嚴密的法理邏輯。《基本法》確立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基本法》所有條款之規定都必須遵循這十二字,而這十二字當中管總的是「一國」二字。「一國」是根、是源!《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組織和參加工會、罷工的權利和自由。」許多人把這一條記得特別清楚,但必須明白:《基本法》是一個整體,必須在遵從「一國」原則的前提下,才享有以上自由,如果違反「一國」原則,就沒有資格享有。

依法規管旨在明確底線和紅線

有人認為,國安法實施後,香港新聞出版自由的空間收窄了,甚至認為「沒有自由」了。這其實是一種錯覺。香港新聞出版自由並沒有收窄,而是以往放得太寬了。「太寬」的責任不在中央,而在香港!

《基本法》二十三條訂明,香港就維護國家安全自行立法。中央一直以寬容的態度等待香港自行立法,但等了25年了,香港還沒有完成這一憲制責任。由於國家安全長期存在漏洞,某些新聞傳媒不斷的闖底線、碰紅線,為「港獨」勢力吶喊助威、洗刷罪行。在這種情況下,中央不得不出手制定香港國安法,劃出了維護「一國」原則的底線、明確了必須遵從法律的紅線。任何人、任何組織都不能逾越底線和觸碰紅線,包括新聞媒體。

還有人認為,國安法執法底線漂移,這也是一種錯覺。國安法實施之前,某些新聞媒體涉及煽動分裂國家、顛覆政權、抹黑內地社會制度的報道多如牛毛,當局並沒有進行追究。國安法實施後,《蘋果日報》等媒體仍然「煽獨」、「煽暴」,才受到追究。媒體報道有「白紙黑字」落在那裏,證據是抵賴不掉的,警方依法調查,「底線漂移」之說無法成立。

任何權力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新聞傳媒被稱為「第四權力」,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依法規管新聞傳媒,旨在明確底線和紅線,也是為「新聞出版自由」正名。不能認為「無法無天」才是「新聞出版自由」;也不能認為依法規管就是打擊「新聞出版自由」。

今年的香港書展沒有了「煽獨」、「煽暴」和抹黑內地社會制度書籍的市場,自然會引來一些人不高興,以「新聞出版自由」的名義叫屈喊冤,這也在預料之中。但歷史不會因他們而改寫,香港書展還會一屆一屆辦下去,要想越底線、碰紅線,必定無市場!相信這將成為一條鐵律,成為一種金規。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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