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6日
丁屋政策向來是每隔5年就炒熱一番的政治議題,幾乎每名特首候選人在參選時都被傳媒追問,這項港英政府沿用至今的政策有沒有過時。對於丁屋是否原居民的傳統權益,社會上近年更爭論不斷。終審法院周五就丁權司法覆核案一錘定音,裁定丁屋政策屬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基本法》40條保障。此裁決對鄉議局來說,當然是大獲全勝,對政府來說,則是一把雙面刃。
特首林鄭月娥在2012年任職發展局局長期間,曾提倡丁屋政策應在2029年「截龍」,觸發新界鄉民強烈不滿,有村民焚燒「林鄭紙紮公仔」洩憤。之後林鄭月娥擔任政務司司長繼而成為特首,都再沒有主動去觸及丁屋問題,當年所講的「截龍」已不了了之。就算有傳媒追問,政府只會以丁屋政策正進行司法覆核為由,統一口徑拒絕評論。現時終院已作出終極裁決,各界正觀望當局會否重新檢視丁屋政策。
有熟悉土地規劃的官員向筆者表示,以往政府的「Line to take」是以法庭未有判決作擋箭牌,隨着終審塵埃落定,添馬高層可藉法庭裁定丁屋屬於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為由,名正言順保留這套殖民政府留下來的政策。該官員認為,特區班子明年便要換屆,估計短期內官方不會有大動作,以免挑動鄉事神經。
既然有最終判決,政府當然不能貿貿然把丁屋政策一筆勾銷,但有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相信,保留原居民權益不代表當局不能檢討現行丁屋政策,特別在中央要求港府解決房屋問題的主旋律下,特區政府焉能對丁權問題視而不見。假如高官繼續搬出法庭判決作保護罩,這份「功課」在阿爺眼中能否合格?
其實,丁權問題困擾香港多年,亦是導致城鄉矛盾的根源。香港寸金尺土,一名香港原居民卻可以在認可土地範圍內興建一幢3層高、每層面積不超過700方呎的丁屋,並且毋須補地價,對任何非原居民來說,肯定感到不是味兒。
地政總署前署長劉勵超曾經說過,丁屋的排污設施儼然第三世界水平,可見改革丁屋政策已經是刻不容緩。林鄭月娥不論競逐連任與否,特區政府看來都不能對此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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