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1日
中共下月召開十九屆六中全會,主要議程是全面總結黨的百年歷史經驗。預告消息說到︰ 總結黨史,「看清楚過去我們為什麼能夠成功、弄明白未來我們怎樣才能繼續成功」。以此凝聚共識,為明年中共舉行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作鋪墊。
習近平總書記今年7月1日在黨慶大會上致詞,已概括回顧了建黨百年來帶領人民取得的偉大成就,並且以史為鑑,提出面向未來必須堅持的9項原則。百年間發生許多事情,中共經歷過了重大轉折;下月中央全會作全面總結,在民主集中的基礎上形成文件,體現黨的統一意志,對今後應對國內外的新問題和新挑戰,深具意義。
習近平7.1講話中強調站穩人民立場,他說「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相信下月中央全會也必重申以人民為中心,這是黨持續執政的前提。
已故中共領袖毛澤東曾經問︰「我們的權力是誰給的?」他自己回答說︰「是佔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廣大勞動群眾給的」;「人民要解放,就把權力委託給能夠代表他們的、能夠忠實地為他們辦事的人,這就是我們共產黨人。」中共深信一切權力來源於人民。憲法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前中共高層成員薄熙來當過中央和地方的大官,曾經趾高氣昂、目空一切,後來犯罪入獄,內地官媒先前為此發評論引以為誡,指出︰無論是選舉產生的領導幹部或是直接任命的領導幹部,手中的權力都來源於人民、屬於人民;不管職務多高,都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決不能背離人民的意志和願望。
評論還說︰「有的領導幹部認為權力是上級或個別領導恩賜的,他們只對上負責不對下負責;有的領導幹部認為自己掌握的權力是個人奮鬥的結果,可以任憑自己意志支配」,都是錯誤的。
香港1997年回歸祖國,依「一國兩制」實行高度自治,一批香港永久居民於是當上特區最高領導位置;按照《基本法》,香港特首和主要官員在本地產生,由中央任命。《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特區高度自治的一切權力,都是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授予的。這是特區管治架構的權力來源。
《基本法》規定︰作為特區政府首長的行政長官,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特首從來要對兩方面負責,並非是對單一方面負責;不能說因為獲得中央授權,就毋須對香港特區負責、毋須理會特區法制架構。對中央、對香港負責是統一的,歸根究柢是對我國人民包括香港市民負責。我們習慣說「愛國愛港」就是這意思。
《基本法》還規定︰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負責。特區政府向立法會負責,理念上是透過立法會向市民負責。立法會由選舉產生,相當數量的議席將由經過重組和賦權的選舉委員會選出,貫徹「愛國者治港」,並務求更全面、均衡地體現民意。
特區政府最高層由中央任命,或會產生錯覺,以為官員行使的權力是來自中央或駐港機構,甚至來自個別人。我國治理體制是一個整體,從中央到地方有層級關係,像香港特區便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特區官員當然接受中央領導,但這非等於權力來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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