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3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訂案之後,香港各界和廣大市民普遍表示支持,但泛民陣營瀰漫着一股悲觀情緒,一些泛民大佬認為新的選舉制度「壓縮了香港的民主空間」,加之美英等國說三道四,這使那些支持泛民的選民對新選舉制度產生誤讀,擔心「一國兩制」會變成「一國一制」,香港會變成另一個北京、上海。其實,這種擔心是多餘的,選民應該回歸理性,擺正心態,從以下四個角度看待新選舉制度。
看變化:減直選議員不等於削弱民主
新選舉制度減少了直選議員的席位,在立法會議席從70席增至90席的情況下,直選議席從35席減少至20席。從表面上看,似乎選舉的「民主成色」降低了,但選民也須要思考一個問題:減少直選議員就等於削弱民主嗎?
實行民主的終極目標是什麼?是為了更好地保障大眾福祉,實現良政善治。第六屆立法會的直選議員佔35席、達到全部席位的一半,那麼,第六屆立法會保障市民福祉的成績單如何呢?眾所周知,「拉布」「流會」不斷,住房、養老、就業、抗疫等大量民生議題在立法會被擱置,議員們忙着相互攻擊,甚至大打出手,行政效能之低前所未有!如此「劣質民主」的景象,辜負了市民的期望,也與香港的城市形象極不相稱。
擴大直選議員比例的初衷,是體現廣泛代表性,特別是為了讓少數群體的利益能夠直達立法會,為其設置了直選席位,但事實證明,這種制度設計帶來的負面效益大於正面效益,一些議員只顧自己群體的利益,而不顧香港的整體利益,更遑論國家利益,使香港政壇呈現嚴重撕裂狀態,攬炒成風。立法會成了「戰場」,行政和立法成了「敵人」,涉及市民福祉的議案淪為「人質」。
香港的民主不會照搬內地,也不應照搬西方;探索獨具特色的「港式民主」是「一國兩制」的題中要義。此次「修法」雖然減少了直選議員,但要看到選委會從1200人增至1500人、界別由4個增至5個、界別分組由38個增至40個,立法會議席從70個增至90個,這些改革恰恰是擴大了民主空間。應該說,這是實現民主的方式變了,並非「民主成色」減弱了。
看標準:「愛國」的要求不算高
主管港澳工作的夏寶龍副主席多次指出,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目的是落實「愛國者治港」;他還說這是「老調重彈」,「老調重彈」也要「彈」,因為有些人總是「荒腔走板」。
平心而論,「愛國」的要求不算高。世界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公職人員都必須愛國,効忠國家是基本的政治倫理,不愛國就沒有資格從政。以美國為例,特朗普和拜登在競選總統時,都比併「誰更愛國」,為此,還不惜抹黑對方。
香港是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實行高度自治,但這並不意味着香港可以不遵守「一個中國」的原則,並不意味着香港的公職人員可以「不愛國」。回顧過去,「泛民」的一些人士表現得太出格了,嚴重逾越了底線。比如,郭榮鏗令立法會停擺竟達半年之久,致使大量民生議題無法審議;涂謹申等人公開請求美國制裁香港,為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法案」立下了「汗馬功勞」。這類事情如果發生在美國等西方國家,也是不能容忍的。
愛國是最低標準,不是高標準;但維持這個標準竟然非常艱難,說明香港選舉制度的漏洞很大。為確保「愛國者治港」,新選舉制度對候選人的資格審查將趨嚴格,包括由香港國安委根據警務處國家安全部門出具的調查寫出審查報告,而且不能上訴。這也是鑑於以往的資格審查漏洞太大,不得已而為之。中央的用意是要築牢愛國底線,並非要限制香港的民主空間。
看因果:「泛民」不能推卸責任
佛教講「因果報應」,世間的事物發展變化皆有因果關係,種下什麼「因」,就結下什麼「果」。
如果時間倒回至2007年,中央也不會想到會在2021年修改香港的選舉制度。從1997年到2007年,香港基本上沒有大風大浪,全國人大認可了普選「五步曲」的路徑。如果按循序漸進的原則一步步向前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最終達至普選」是沒有問題的。
然而到了2014年,圍繞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引發了巨大爭議。中央態度是按循序漸進原則和「五步曲」的節奏一步一步走;「泛民」則要求「一步到位」,由公民提名候選人,再「一人一票」選特首。不答應這個要求,「泛民」就認為是「假普選」,不肯妥協,併發起「抗爭運動」,最終導致全國人大作出「8.31決定」,及後在「泛民」堅持反對下,立法會於2015年否決政改方案,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維持原有方式不變,被稱為「原地踏步」。
從2014年「佔中」事件,到2019年暴亂,許多「泛民」變得愈來愈激進,拒中抗共,支持「港獨」,美化暴力,勾連外部勢力向中國施壓,走向了極端。
物極必反。正是「泛民」堅持激進立場,催生並助長「港獨」愈演愈烈之「因」,導致中央制定國安法和修改香港選舉制度之「果」。「泛民」不能把自己的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對此,香港大多數市民看得清清楚楚。
看趨勢:「泛民」真心愛國才有出路
「泛民」各政黨都有自己的票倉,面對新的變化,關鍵是要改變激進立場,做「忠誠的反對派」,派出的參選人必須真心愛國,才能通過審委會的審查,才能贏得選委會五個界別的支持。以往,「泛民」派出一些「政治素人」參選,一旦當選就「變臉」,或「打擦邊球」蒙混過關。今後,這些招術不靈了。
部分同情「泛民」的選民認為,「修法」是中央打壓「泛民」陣營。這種看法是不客觀的。中央官員多次強調修訂選舉制度並非要搞「清一色」,只要符合愛國條件,選民投票支持,「泛民」仍有參選機會;「泛民」當中也有愛國者,希望參與到香港治理體系中。
選舉制度為下一步的選舉立規矩,「泛民」必須「按規矩出牌」才有出路;「泛民」的支持者應該看清這一點,幫助「泛民」認清形勢,理清思路,做出理性選擇。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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