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人總是安於逸樂,事事平穩,不變勝萬變,就算一定要變,漸變好過突變,因為改變需要適應,而且牽扯到習慣,以至利益。高度發展的經濟體,改革實在不容易,高度發展後講求平衡,有制度,按章辦事,以免破壞規距,出現亂子。社會愈發達,枷鎖愈多,因因循循,變得不想變、不作為,好的愈好,壞的愈壞,漸漸走向兩極化。
香港就這樣慢慢撕裂開來,林鄭月娥上台,想用溫和、溝通手段和反對派紓解矛盾,譬如出席民主黨黨慶,並且即場捐助,以及聯同公民黨推動空置稅,可惜深層次矛盾已經過了臨界點,社會邁向激進、暴力,「反修例」燃點了藥引,一發不可收拾。政府以因循方式、傳統方法處理,拖拖拉拉,始終解決不了。
香港正在討論可否本地進行《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之際,中央就破格出手,頒布《港區國安法》,罰則重之外,而且棄用陪審團,由指定法官審訊。法例一出,香港由亂變治,社會恢復秩序,若果仍然婆婆媽媽,又上訴、又覆核,只會亂上加亂,惶惶不可終日。破格有其重要性,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法,不過,破格之後,需要定時檢討,尋求長治久安的法門,專制、高壓不能夠根治問題。
新一輪政改一樣,過往政制改革的討論,受着太多框框的限制,什麼五步曲、什麼均衡參與,討論歸討論,結果停滯不前。政制大幅改不了之外,議會又沒有秩序,早前立法會選舉內會主席,竟然拉布拉足幾個月,議案及撥款同樣受阻,議會陷於癱瘓,一事無成。這種無奈是以往立法局《議事規則》訂定的時候,以君子的態度去建立,沒有辦法阻止非君子的搗亂。往日的思維,賦予議會權力,必要時平衡和制止行政當局的不合理行徑,不過,這不應該是常態,更不應該以攬炒的方式,破壞政府運作。
現在破格去改變香港的政治制度,希望可以穩定政局,然後解決積習問題,即破格思維多元化,香港來一次大改革,恢復以往的動力,保持國際化經濟城市、亞洲金融中心的地位。大家都期望整頓政治之後,政府全力改善民生,衣、食、住、行等問題,主要目標在房屋。
建造房屋離不開土地供應,以及程序監管,兩者責任都在政府。土地的擁有權、使用權完全在政府手上,大家同意,興建房屋需要仔細的監察,否則摩天大廈發生任何意外,後果是不堪設想;今日起樓程序的複雜性是難以想像的,除了規劃、地政、屋宇三大部門,還有十多個衙門,規規條條,每個部門走一轉諮詢,問問意見,大大話話十年八年,時間長久自然增加成本,香港房屋價格昂貴與程序有莫大關係。
舉個例子,在建樓的規劃程序很多時都要經過城規會,城規會委員是政府委任的,可是他們很多時都漠視規劃署的意見;不少個案規劃署已經同意,但給城規會打回頭。要知道規劃署的決定,並不是單一部門的好惡,而是諮詢了相關部門的專業意見,屬於政府的整體決定,不應該任由城規會隨意否決,城規會只可以見到不足的地方,以附加條件的方式通過方案;否則政府應該以破格思維,取締城規會,或者以後只可以委任愛國者出任,以免影響香港的發展。
至於用地方面,香港目前只有7%土地用於住宅發展,比其他國際大城市少,原因是太多自我限制,有保育的原因如郊野公園,有傳統的原因如新界祖堂;我們要有破格思維,准許使用郊野公園邊陲、濕地緩衝地帶,以及盡量方便祖堂地買賣,加大新界土地地積比,釋放土地潛能,才可以突破今日的困局。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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