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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日

何喜華

漠視民生困苦的預算案

財政司司長最新公布的《財政預算案》,事前多番強調政府面對巨額財赤,嚴重入不敷支,事前及早為公眾做好期望管理,勸市民「睇餸食飯」,不要對「派糖」、「加甜」期望過高。然而,吃糖事小,存亡事大,疫症下的香港人,尤其是水深火熱的基層勞工,面對的是吃飯問題,而非多餸少餸、多甜少甜。在世紀疫症下,基層勞工是最受政府防疫措施影響的一群,同時亦面對最艱難的時刻,奈何預算案只提出施捨式的「餅碎」供貧困餬口,人稱「波叔」的陳茂波司長不僅是「阿茂整餅」,弄來的餅卻無關顧疫症下失業和基層市民,一眾失業就業不足貧困戶只能畫餅充飢,自求多福。

綜援計劃難助失業者

疫症下的預算案,主要透過支援就業及各項紓困措施扶助市民大眾。在支援就業方面,除了延續再培訓課程及開設有時限職位,以及擴闊持續進修基金的課程範圍等例行公事外,似乎未見新思維新舉措。至於各項紓困措施,當局亦只推出例行的減稅、免差餉等惠及納稅人和業主的措施,對於基層市民及弱勢社群而言,只有電費補貼和象徵式的為各項福利計劃受助人提供額外半個月的津貼。

雖然民間各方多番要求設立臨時失業支援金協助疫症下失業勞工,惟當局仍執意透過放寬綜援計劃申領資格,處理疫症下的失業問題,然而,申領綜援資格仍然嚴苛,並非所有失業勞工能受惠,加上社會上普遍對申領綜援存有負面標籤,令不少有經濟困難人士卻步。有別於扶持老弱傷殘,失業勞工面對勞動市場的波動,實在難以同時透過綜援制度一併處理其需要。當局嘗試將兩種對象、兩項社會政策魚目混珠,混為一談。

事實上,為扶助失業勞工,世界各地均設立各種形式的失業援助計劃,包括可由政府全額出資,甚或官民商三方的融資制度,值得當局深入研究。

除了全民(但未包括18歲以下人士)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外,當中最受關注的新措施,莫過於「百分百擔保個人特惠貸款計劃」。現時當局只建議推行貸款擔保計劃,貸款上限為失業前平均每月收入的六倍,以8萬元為上限。申請人在首12個月要還息,之後本金連利息最長可攤分5年償還,年利率固定一厘;如能按時全額還款,可獲全數退還利息。

是次疫症下的失業源於政府在疫症推出各項防疫措施,各行各業被迫停工、很多中小企業亦因此結業倒閉,不少打工仔女因此手停口停,因此並非勞工不想工作,而是各項防疫措施令他們無法上班謀生。雖然疫症並非政府造成,但公共政策帶來對勞工市場的影響,責任仍在政府身上,當局為因防疫措施而失去工作的勞工給予失業援助屬應有之義;現時將援助改為貸款,計劃性質屬根本變化,將社會保障支援變作為個人問題。

新措施如同勞工版的學生貸款計劃,假設失業的責任歸咎於個人而非政府政策,轉移政府責任,做法明顯屬推卸責任。

貸款不易償還恐成效不彰

再者,貸款計劃在實際成效亦屬疑問,打工仔女單單借款失業前月薪的六倍或8萬元以下,支援力度微弱,究竟又能撐多久?恐怕心裏有數。雖屬低息或免息貸款,但要借終要還,家庭經濟拮据,仍要背上一堆債務度日,恐怕沒有多少人會選擇此路。俗語有云「還得到先好借」,現時疫症仍未受控,第四波疫症隨時死灰復燃,經濟復元之日難料且通關無期;按以往經驗,勞動市場復甦需時較長,動輒兩至三年;就是失業勞工敢借貸,恐怕亦未必有能力償還債務。當局要沒有能力還款者借貸度日,無疑將失業者及其家庭推落火坑,要他們送死。

現存本港的社會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綜援制度和長者退休保障制度(包括︰強積金、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等),當中獨欠支援失業人士的失業保障制度;是次疫症造成近廿年來最高的失業境況,正好反映現行失業保障支援不足。

奈何當局一而再、再而三地推卻責任,一方面以擔心「臨時」變成「恒常」,財政上仍持續承擔為由,索性臨時支持措施亦不推行。失業支援是否透過設立失業保險制度屬一長遠政策,無疑須從長計議,惟遠水難救近火,現時失業勞工十萬火急,及時支援實刻不容緩,兩者並無根本矛盾。

當局另一反對設立失業援助金的原因,是因為擔心援助金變相不鼓勵勞工就業,增加失業人口,說法涼薄,如同向病患傷口上灑鹽。當然,任何社會制度均會有被濫用的可能,卻不應因而不設立相關制度,協助計劃中目標社群;反之,當局應設立相關機制杜絕濫用。若因擔心有人濫用而不設立制度,那麼是否避免濫用而不設立綜援制度?避免濫用而不建造公營房屋?避免濫用而不提供公營醫療服務?

政府在失業人口及其家庭最有需要的時候,仍不願伸出援手提供經濟支援,仍要失業者借貸度日,若仍說「以民為本」、「急市民所急」,實為諷刺。官員一直強調本港沒有人會因為經濟問題而餓死街頭,所言非虛,但只說了事實的一半,實情是有困難的人會貧病交煎,最終被迫走上絕路,甚或因併發症而送命,才是最絕望的現實。

過去數年,本港無家者人數已倍增至逾2000人,至少十多萬名市民仍被迫居於劏房和板間房等惡劣居所;難道官員對以上困境仍視若無睹,抑或是理所當然?

應設就業困難援助基金

最新(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失業率升至7%,創近17年新高,逾25.3萬人處於失業困境,就業不足率升至3.8%,逾14.8萬人面對就業不足,總計逾一成勞動人口即逾40萬人陷入就業困境。就業問題早已迫在眉睫,推行失業援助金已是左右中全民共識。

百業已廢待興需時,因應疫情持續打擊勞工就業和民生,短期性的失業及就業不足人士援助至為重要。當局必須撥亂反正,盡快設立「失業及就業困難援助基金」,對象為過去兩年曾受聘或自僱的勞工;申領「基金」一個月前失業或嚴重就業不足(即工資減少不少於五成)的人士。「基金」不設入息及資產審查。合資格的失業人士,可領取失業前申報工資的八成,嚴重就業不足人士亦可領取失業前申報工資與現時工資之差額的八成,上限16000元,為期最長6個月。估算未來一年約有40萬人受惠於「基金」,涉及300億元非經常開支。

面對一份漠視民意,不體恤民生困苦的預算案,着實令人憤怒,公眾亦難以「收貨」。一眾司長局長,你們還等什麼?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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