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7日
在剛過去的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其中一個議程,是討論為高等教育界提供新資源,當中包括向研資局的研究基金大幅注資200億元。現時香港的科研經費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比例仍低於鄰近地區(如新加坡),而高等教育界是科研的重要基地,增加研究經費撥款當然值得鼓勵。席間我和多位議員提出有關大學「重研輕教」及「重理輕文」的情況,希望政府及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能夠多加關注及作出相應的跟進。
現時大學出現的普遍情況是,教授把大部分時間投放於研究工作,教學的責任則落在以合約制聘用的講師身上。我曾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結果發現,除未有回覆的嶺南大學外,其餘資助大學的學術人員中,超過半數為合約教師。
早前教協的調查顯示,近七成的受訪兼職教師,其合約期只有一個學期或6個月,超過九成受訪兼職教師表示沒有任何員工福利,有些連基本教學配套如固定的辦公桌也沒有。在朝不保夕及不穩定的工作環境下,難免影響教學。
資助大學的主要資金來源是教資會的3年期經常撥款,大學所得的整體補助金額分為三部分,其中最大部分屬教學用途,佔約75%,按學生人數及修課程度等計算金額;約23%屬研究用途;餘下約2%則用作專業活動用途。
教研政策 應作檢討
既然大學獲得的撥款以教學用途為主,為何愈來愈多合約教師出現?教資會強調教學是「所有大學不可或缺的職責及使命」。話雖如此,由於大學可以自行決定如何使用所獲的撥款,大學是否把相應的款項用於教學上,外界不得而知。
在重研輕教的氛圍下,加上要競逐排名,教職員的發展亦受影響。研究和教學工作本不應有衝突,但大學很大機會把教職員所獲資助的研究數量,作為衡量其升遷或續約等因素之一。然而,大學是否應該用這個標準來衡量教職員的價值呢?另因大學重文輕理,文科相對上所獲的資源較少,同樣打擊相關教職員的發展。
在委員會會議上,議員就上述問題動議不同議案,其中包括促請教育局及教資會採取機制,確保院校按既定的撥款用途運用款項,以及防止院校濫用合約和兼職制度,議案獲議員一致通過。
政府增加研究撥款,我認為正是一個好時機予教資會及大學檢討,並改善院校的教研政策。在平衡院校自主的前提下,第一,教資會應研究設立有效的監察機制,跟進大學是否把原屬教學用途的撥款用於教學上。既然教資會肯定教學的重要性,應確保院校把所獲款項用得其所。
第二,我認為大學應確保所有表現良好的教職員獲得發展的機會,設立教學晉升方向,讓以教學為主的教職員可專心在其教學工作上,而非把教職員的研究數目作為主要考慮因素;另大學亦應保障合約制同工獲得良好待遇及明確的晉升途徑。
更重要的是,大學應做到「教研並重」,確保大學發展之餘,同時照顧學生的教育需要。
葉建源 立法會(教育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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