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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6日

余錦賢 香港脈搏

酷刑聲請樽頸下移 馬道立頭痛難解決

入境處近年出盡九牛二虎之力,應付堆積如山的酷刑聲請個案,終於見到隧道盡頭的𥌓光。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上月交代,相關積壓個案已由過往的6000宗下跌至約1300宗。只不過,這原來是另一端頭痛的開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周一透露,與酷刑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有接近3000宗,明言增撥資源都無法解決問題,必須與律政司商討適度修例處理。

馬道立就任終院首席法官後,貫徹「惜字如金」傳統,每年幾乎僅在法律年度開幕典禮發表公開評論。他周一的演詞重點是反駁社會上有人詆毀法官政治偏頗,重申法庭職責並非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惟在演詞末段,馬道立特意提到酷刑聲請司法覆核數字兩年急升48倍。法庭被堆積案件水浸眼眉,難怪馬官頭痛。

政府中人解釋,酷刑聲請個案原來的一個重大的「樽頸位」,是聲請人過往須找當值律師支援,當局由2017年9月起實施試驗計劃,設立一個輔助律師名冊專門處理這類個案。正因熟能生巧,計劃實施後入境處每天處理個案由13宗急增至23宗;加上內地邊境執法部門打擊偷渡來港人士,「截咗成千上萬」,令非法入境數字較幾年前高峰期下跌八成。如此一來一回,總算解決掉大堆積壓個案。

根據程序,聲請人被判定不合資格,可以向入境處上訴,就算遭駁回,亦可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政府中人指出,法庭酷刑聲請相關的覆核「滿瀉」其實是「樽頸位」向下游移動的結果,因為有關行動是聲請人留港的最後機會。

馬道立未有詳細談及如何「適度修例」。事實上,保安局早前已提出多項《入境條例》修訂建議,當中包括進一步收緊程序,例如把提交聲請表格的期限由49天大幅縮短至14天、不服入境處決定的上訴期限由14天縮短至7天,而「最辣一招」是將被入境處拒絕的聲請人遣送離境,返回原居地等候司法覆核程序。

相關條例涉及具體行政安排,亦要平衡人權考慮,在議會內存在相當爭議。有法律界人士稱,難以相信地位超然的首席法官會為政策局某項政策背書或護航,相信馬官所指的「適度修例」未必是指保安局的建議。惟司法機構絕不可能為了酷刑聲請個案,大幅修訂覆核程序,因此積壓問題死結難解。

民建聯葛珮帆表示,由於等候上訴及司法覆核的個案逾萬宗,香港每年在聲請個案須支付十多億元,對本港經濟造成沉重負擔,認同馬道立所言應該盡快修例,以杜絕「假難民」。公民黨楊岳橋則指出,所謂「假難民」問題其實已接近「水尾」,即使未來修例亦難以解決積壓的覆核個案,希望律政司交代將作出什麼程序上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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