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5日
高等法院上月14日裁定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4人向傳媒透露,上訴的期限下周五(11日)(即宣判後28天內)屆滿。但日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卻向記者說,DQ4最後可提出的上訴期應在9月,肯定會待終審法院於本月25日裁決會否給予梁頌恆、游蕙禎案終極上訴許可之後。一個日期兩個版本,隨時影響4人決定上訴與否的部署,以及政府會否將補選安排合併處理。
本來簡單一個日子應該不難解答,筆者周五曾向多個部門及相關人士打探,卻不得要領。律政司與司法機構發言人均表示,不會評論個別案件。據聶德權早前說法,因為高院「放暑假」,所以有關最後上訴日期將延至9月中。惟本報向姚松炎、劉小麗及梁國雄查詢,他們皆澄清至今無收到任何通知確認期限會獲得延遲。
參考《高等法院規則》,高院的春季開庭期已於7月31日結束,至9月1日才再開庭。有法律界人士稱,慣例高院確實會在8月休庭,但提交上訴許可申請卻未必受「暑假」影響;同時也有資深大狀指出,一般來說期限會順延,以上述案件計,應是在9月11日才到期。據了解,現時除了梁國雄已申請法援並計劃提出上訴外,其餘3人仍未有明確表態。
綜合各方分析,倘若DQ4與梁游的議席同期補選,新界東和九龍西將同期競逐兩席,在比例代表制下,建制派極有可能成功「偷雞」各取一席。因此純粹以民主派保住議席的角度出發,何時決定上訴與否,對梁國雄與劉小麗最為關鍵。倘若兩人最後不提上訴,終院又不批准梁游案的終極上訴許可,政府則大可以節省資源為由,一併進行補選。
有民主派人士則另有盤算,認為目前民主派在立法會只能勉強維持三分之一的政改否決權,假如僅為了與梁、游分開補選,令多個議席長時間出現真空,實屬不智。假如「速戰速決」,趁宣誓案的餘溫未退及早舉行,反而保得住劉小麗、梁國雄重返議會的勝算。當然,大前提是終院在月底受理梁、游的終極上訴判決,以及劉小麗、梁國雄通過參選「確認書」一關,才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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