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2日
衝擊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固然不可取,議會宣誓「加料」也是無謂,可是看着港大學生會前正副會長被定罪,以至四名議員因宣誓案而被褫奪資格,卻難有正義伸張的快感。
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與李峰琦去年年初,因為衝擊港大校委會會議場地而被裁定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任務罪成,9月宣判。馮敬恩說過,原本打算當教師,李峰琦說希望畢業後任職大律師,但如今罪成,恐怕不單有機會入獄,日後個人前途亦可能要賠上。
任何人觸犯法例,便應該承擔責任,不論當事人是否學生或者動機是否高尚,必須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可是,對於馮敬恩等還是不免寄予同情,他們的行為縱使欠缺成熟,指摘之時卻不應忽略衝擊事件背後的一連串因果關係。
港大經歷幾番風雨,一切可從2014年的佔領運動說起。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提倡佔領中環,2014年9月爆發史無前例的雨傘運動,雖然戴耀廷只是以個人身份倡議其事,而且他早已明言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然而社會各界看到的是他當時的上司、港大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遭受株連,晉升港大副校長遇到阻撓,欠缺讓人信服理據。與此同時,縱使各方反應激烈,時任特首梁振英還是委任了作風強硬的李國章出任港大校委會成員,隨後並擔任主席。在這背景下,去年1月李國章首次以主席身份主持校委會會議,商討大學管治之時,引來學生圍堵。
面對校園風波,不少關心港大的人一直覺得無可奈何。校友不止一次透過投票等文明守禮的方式來表達意見,換來的結果是意見被置若罔聞。當然,大多數人縱有不滿,或許基於不同的考慮,或許明白到以衝突來表達意見,只會未見其利,先引來社會反感與批評,效果適得其反,最後只得接受結果,沒有採取進一步的行動。部分學生按捺不住,他們關心大學卻又苦無出路,終於不顧後果做出衝擊行為,他們今天便要承擔責任。看着學生們有機會失去自由,甚至賠上個人前途,雖然不同意其行為,但其理念難以受質疑,實在不忍拿起石頭擲向如此這般的違法分子。任何人亦該明白,當天的衝擊不過是社會撕裂的後遺症。
同樣,看着四位因為宣誓不符規格而被褫奪席位的議員,被迫收拾細軟離開立法會,沒有多少正義彰顯的感覺。
自2004年已晉身議會的社民連梁國雄,與首次加入立法會的姚松炎、劉小麗及香港眾志的羅冠聰,因為在去年10月12日立法會就職宣誓時「加料」或「變調」,藉機抒發自己的理念,結果被取消議員資格。
平情而論,宣誓「加料」只是政治姿態而已,在理應莊嚴之時「玩嘢」大可不必,畢竟實際意義不大。這4位議員可能以為過往宣誓「加料」有先例可援,當中還包括梁國雄自己在內,但除了引來鎂光燈關注或不同政見人士訕笑之外,並沒有觸發特區政府採取司法覆核行動挑戰其議員資格,遑論全國人大常委捋起衫袖要解釋《基本法》,來說明何謂正確宣誓方法,所以放膽為之。
更何況,跟早已被取消議員資格的青年新政梁頌恆與游蕙禎的情況不同,這4位議員當日的表現,並非明顯地要拒絕宣誓。事實上,立法會秘書處當時容許梁國雄與羅冠聰「過關」;而姚松炎與劉小麗亦獲立法會主席批准重新宣誓,讓四人可在過去一年履行職責,參與議會事務並投票通過若干法例和撥款。可是,在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列明宣誓要求下,加上政府特別盯緊4人,到頭來他們被宣判違反《基本法》第104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議員資格被褫奪。
任何人能夠成為議員,並非靠宣誓便可以,而是要先得到選民的支持與授權。這四位議員在去年9月立法會選舉中,共獲得12萬選民的投票支持,授權他們晉身議會代表選民發聲,但最終因為宣誓有欠莊嚴而要否定十多萬選民的授權。這樣的結局,又是否合理?
不少人都說,這是法庭的判決,應該尊重法治。香港人確實一直都信任司法機構,因此對於今次判決,即使有懷疑也未見有很大的反彈。可是,看着四位議員如此就被取消資格,選民的支持就此一筆抹過,除了覺得小題大做,無論如何難讓人產生公義得以伸張之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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