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4日
正在美國進行國事訪問的國家主席習近平(圖),未到白宮與奧巴馬總統會面之前,首站抵達西雅圖,出席晚宴之時發表講話指出,中國繼續推進反腐敗鬥爭,打鐵還需自身硬,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習近平又說:「我們大力查處腐敗案件,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就是要順應人民要求,這其中沒有什麼權力鬥爭,沒有什麼『紙牌屋』。」
《紙牌屋》(House of Cards)是以政治為題材的美國電視劇,改編自英國政治人物兼作家道布斯(Michael Dobbs)的同名小說,內容講述冷血無情的美國國會議員在白宮爭權的故事。若然習近平說的是實情,而不是堂皇的門面話,反貪防腐的確不存在權力鬥爭,也沒有「紙牌屋」,那麼現已奉為金科玉律的依法治國,未嘗不能讓人寄予希望。
從習近平介紹內地的鐵腕反腐,不期然令港人聯想到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接受款待一案,廉政公署調查至今超過三年,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曾於今年六月下旬表示,三個月內決定檢控與否;律政司前日回覆查詢時表示,本周將就是否檢控等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
特首是否真的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機構之上?雖然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特首超然論」主要着眼於特首的憲制地位,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日前罕有地回應記者提問之時也特別強調,本港司法獨立是按《基本法》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曾蔭權案卻帶出一個問題,現行《防止賄賂條例》並沒有把特首納入規管範圍,特首似乎真的「超然」。
二○一二年,時任特首的曾蔭權被揭發涉嫌收受利益,他隨後委任當時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主持「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檢討委員會」,負責檢討防貪制度。委員會提出一系列改善建議,主要提議把特首納入防賄條例第三及第八條的適用範圍。防賄條例第三條訂明,公職人士未經許可索取或接受利益,即屬違法;第八條則訂明,任何與公務機關有事務往來的人士,向有關人員提供利益,如無合理辯解便屬違法。委員會發表報告之時,李國能批評現行法例「完全不恰當」,形容特首「無監察、無制衡」,是制度上的根本缺陷,強調特首「不應凌駕於法律之上」。
曾蔭權案至今三年未決定是否檢控,防賄條例同樣至今三年未修訂,究竟所為何事,有什麼疑難致使法律上難以定奪?箇中原委外界不得而知,還望律政司清楚說明。
二○一二年是新舊特首交替之年,當時仍是候任特首身份的梁振英,承諾上任之後會盡快及嚴格落實李國能提出的建議,但三年過去,仍然沒有跡象顯示特首被納入防賄條例涵蓋範圍,尚未受到防貪制度的監察和制衡,我們不禁要問,莫非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若然特首確有收受利益,竟然能夠逍遙法外,香港的法治精神必然蒙上極大的污點。
習近平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不斷強調「反腐無禁區」,「上不封頂」,「不設上限」,不管官位多高,誰犯法都要問責,這次在美國更加宣稱,反腐無關權力鬥爭。既然如此,香港沒有理由脫離依法治國的主旋律,何況法治根本就是香港的優良傳統。
特首不應超然於防賄條例,所以最正確的做法是盡快修訂條例,讓特首納入反腐機制,彌補制度上的根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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