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
國家藥監局和吉林省食藥監局16日宣布對違法違規生產瘋狗症疫苗的吉林長春長生生物公司行政處罰,包括沒收違法所得兼罰款共計91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05億港元,吊銷該公司《藥品生產許可證》,撤銷瘋狗症疫苗批准證明,撤銷涉案產品合格證,涉案的高俊芳等14主管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
行政處罰決定書載明長生生物「8宗罪」:把不同批次的原液進行勾兌配製後重新編造生產批號;更改涉案產品生產批號或實際生產日期;使用過期原液生產;未按規定方法進行效價測定;離心機變更未按規定備案;銷毀生產原始記錄並編造虛假記錄;提交虛假資料騙取合格證;銷毀違法證據。
吉林省政府公告,長生生物要向受害傷者及其家屬提供賠償20萬至50萬元,死亡則賠償65萬元。不過許多家長表示金額太少。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