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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7日

特稿

烏坎記者入村「一管兩制」

陸豐烏坎13日被當局突擊清場,5名香港記者入村亦遭強行押走,陸豐新聞辦人員提供的其中一條捉人理由是香港記者進入「管制區」違規採訪。不過,原來村內並非完全「記者勿近」,近日屢為官方「闢謠」的網上論壇「陸豐在線」一名「小編」16日發布烏坎見聞,盡顯在「管制區」內行動自如,形容中秋夜放煙花「很熱鬧」,與村民形容的肅殺景象大相逕庭。

強壓地上拳打掌摑

《明報》2人、《香港01》2人及《南華早報》1人14日到烏坎採訪,《明報》與《南華早報》記者同行,《明報》記者向本報憶述當日晚上9時許約20人闖入村屋拉人,他們沒有反抗,仍分別被強壓到地上、拳打及掌摑,一名村民亦被帶走。

《明報》記者表示,入屋的人沒穿制服,亦沒出示證件,他一度想「係咪黑社會嚟㗎」,記者被押上的2輛七人車亦非警車,拘人者行動粗暴,直至到達陸豐公安局,穿制服警員才稍為客氣,為記者遞上清水。

記者電話中的村民資料被蒐集,相機記憶卡亦被奪去,並須簽下承諾書確保不入村採訪,扣留至凌晨近3時才獲釋。

新聞辦人員稱記者擅闖「管制區」,至於何處是「管制區」,該人員僅稱警員封鎖及嚴查出入之處便是,更稱大路均有檢查點,怪責記者循小路入村。

戒嚴令要由國務院發

內地律師葛永喜坦言「沒聽過管制區這個概念」,若是戒嚴令則要由國務院發出;警員亦可封鎖刑事案發地點作「管制」,但應有明顯標示,亦應保障新聞自由。葛強調,警員拘人須表明身份及出示傳喚證,否則屬違法。

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與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15日發表聯合聲明,譴責陸豐市當局暴力行動,《明報》、《南華早報》亦發聲明譴責事件。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劉佩瓊則稱不會跟進事件, 認為「經常都會發生」;另一名人大代表葉國謙表示,會向陸豐當局要求調查。

當局15日釋放日前在衝突中被捕的6名村民,陸豐在線發布消息稱,涉嫌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的村民蔡加蝦、劉漢釵、洪永忠、林榮孝已自首;被懸賞通緝的魏永漢、楊少集仍去向未明。

陸豐在線的「小編魚兒」16日發出〈村裏安寧 村民安心——烏坎村見聞〉一文,稱「村內的生產生活安寧有序」,腳步踏遍全村,店舖生意興旺,市場充斥叫賣聲,海味店老闆稱「想折騰的那幾個代表不了烏坎人」,寫出與西方及香港媒體不同的烏坎「平行時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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