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
最新民調顯示,香港市民對警方的信任度只得2.6分(10分滿分),更有51.5%人「完全不信任」警方。這種廣泛的感覺是累積而來的,其中最令市民不滿是,差人的解釋往往與大眾看到和聽到的存在很大落差。
話說網上瘋傳片段,攝得防暴警察本周二早上在城市大學外執行任務時,有指揮官向持槍警員下令:「佢凸個頭出嚟呀,打頭吖!」在當日下午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出質問,當時負責見人的行動部警司方志堅聲稱「冇睇過呢條片」,試圖推搪過骨,僅引述武力使用指引,強調警員「絕不會故意向頭部開槍」。
傳媒鍥而不捨,在昨日的記者會上再問,這次輪到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頭痕,難再託詞「冇睇過」,避無可避,結果他居然說:「其實當時指揮官的意思,應該是打上半身,只不過簡單啲就話打頭。」看來汪Sir並非「講大話唔眨眼」的人,他講這番話時,一邊口窒窒,一邊不斷眨眼,似乎自己也不相信自己的說話,但或許上頭下令「絕不可認錯」,難為了汪Sir這位誠實小郎君。
最搞笑的是,他昨日還進一步解釋,指當時警員手上槍械發射橡膠子彈,「屬於涵蓋式武器,並非瞄準某一個人去打」。不過隨即有記者發現,在10月2日記者會上,汪Sir被問及前一日警察在荃灣用實彈槍擊一名18歲中學生,為何不用橡膠子彈時,他卻聲稱「橡膠子彈係講緊對付一個人,而唔係一班人」。聽到這裏,究竟橡膠子彈是涵蓋式抑或針對式,對付一班人抑或一個人,難免令人大嘆「媽呀我好亂呀」。
事實上,不論作為一個人、一家公司還是一支紀律部隊,在有同僚可能涉嫌犯錯時,直接面對問題,承諾會調查及檢討,有錯即改,應不會損害該單位之權威,只會令人更尊敬和信任你。相反,若公開地以自己都不相信的答案試圖狡辯飾非,徒然犧牲信譽,且變成「狼來了」故事,當你講真話時也沒人相信。
舉例說,看過汪Sir昨日答問片段的市民,當聽到警方一再強調沒執行私刑,沒虐打被捕人士,以至沒有強姦和沒有殺人之時,心中的信任程度恐再打折扣。民調顯示市民對警方信任度跌至2.6分,固然一部分可歸咎於網上太多fake news,甚至有人刻意抹黑,但更大責任是警方自己不爭氣,在行動上及公關上都處理不妥,屢次自損公信力。
正如特首林鄭月娥等高官多番強調,3萬警察絕大部分盡忠職守,涉及行為不當的只是個別害群之馬;但當幾隻害群之馬在街上跑來跑去,當局卻堅決盲撐,還堅稱「他們肯定沒錯,一定是其他人睇錯」,例如yellow object,在目前躁動的社會氣氛底下,很難獲得認同。
法治(rule of law)的定義是「政府依法管治」。市民會犯法,但能「破壞法治」的只有政府自己。當有市民犯法時,警察按規矩公正執法,大家都不會反對,警方又豈會像現今聲譽低落,喪失公眾支持。
亦如林鄭所講,風波至今已遠超過《逃犯條例》修訂本身。現時最大火頭是抗爭者及民眾對警方的憤怒和不信任,假若在6月15日宣布「暫緩」修例時,或在7.21事件後,又或者在科大學生周梓樂死亡後,及時表明會成立具公信力的獨立調查委員會,社會風波其實有機會降溫甚至平息,可惜政府一再錯失時機,令纏結的仇恨幾何級數累積,何苦呢!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云爾錄 : 立法會質詢武器化學成分 |
上一篇: | 夜馬再停 陳百祥愛駒冇得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