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
「共用經濟」大行其道,問題在於今日的「共用經濟」已非數年前的「共用經濟」了,那得從電鑽說起,美國人家裏都有一把電鑽,但每把可使用時間都極少,為何沒有人租用電鑽?
因此,Neighborrow創始人亞當貝克(Adam Berk)認為:一切都好像合情合理,但沒有人真正在乎,美國人還是去買一把電鑽,或使用不同工具在牆上鑿孔。於是,有一批創業公司都有此空想:推動電鑽共用的模式。
然而,電鑽共同的概念的網絡平台並沒有因而興起,或頂多只能勉強列為「鄰居共用」範疇,因此有人認為「共用經濟」如今只像一個混雜的動物園;但《企業家》(The Entrepreneur)將NeighborGoods選為「2011年100家最佳公司」,在三四年前,幾乎每一個涉及科技報道的媒體都大談電鑽共用,而《時代》周刊更有此解說:從SnapGoods租電鑽比買電鑽要便宜得多。
然而,真正的共用經濟卻因媒體一窩蜂大談電鑽共用,卻沒有考慮電鑽的經濟效益,推動電鑽共用的公司不多久就相繼倒閉了。
協同消費
波特斯曼(Rachel Botsman)在《共用經濟時代》(The Rise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一書中指出,一把電鑽在整個生命周期之中,只會被使用12到15分鐘:「這真的是有點荒謬,不是嗎?因為你需要牆上的洞,而不是電鑽。」
波特斯曼所論說的「協同消費」並不新鮮,30年前就已出現了,此時或許就是「共用經濟」的同義詞,皆因美國式消費主義曾被非常嚴重的大蕭條所打擊,因而日漸憂慮自然環境會遭人為破壞,網絡平台能讓美國人及其鄰居珍惜及分享各種資源。
據波特斯曼所指,如今活在地球村的世人,透過網絡分享模擬的面對面交流,能讓世人尋回早已失落的人情味,從而經歷「從個人消費購買到重新發現公共利益的突變」,那肯定不是提倡電鑽共用的空想。
撰文: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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