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4日
一、
縮短諮詢期,可說是以突襲速度推動的《二○一九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下稱《逃犯條例》)四月三日在立法會一讀之後,負責審議的法案委員會,於十七日第一次開會,可是,會議的進行並不順暢,兩小時的會議,費盡周章而一事無成,委員們連選主持會議的主席亦未開始,疑似故意拖延的「拉布」重演,令林鄭政府想在今夏七月立法會暑假休會前完成三讀通過的願望「凍過水」。
林鄭市長事後作出「無能為力」的感嘆,遺憾連聲,她說「目前沒有政治能量如去年般邀請各政黨『坐低傾』」;又說「上任兩年來已展示最大誠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但事與願違,行政立會關係不僅並無改善,且有日趨惡劣之勢,「去到這種地步」,她興力有未逮之嘆。對於向來自詡「好打得」且經常流露得色的林鄭女士,首次以「無力感」示人,關注政情的港人,怎會不左思右想,究竟這是她的由衷嘆息、還是心生妙計有足以擺平民主派、使其不得不從的「亮點」?
無論如何,行政立法兩會的關係,惡劣到讓她放下高傲的身段、把氣餒之情宣諸於口,適足以反映那份她有責任撐持的「兩制」格局──也許說是府會的矛盾更確切吧──已到了潰不成軍、失控甚至隨時坍塌的關頭。面對這種可能「禮崩樂壞」的噩夢,林鄭市長會認真面對、設法紓緩那危如累卵的現實麼?
行政長官,不,特區市長一再強調,那被眾多不同階層的港人和多個西方國家視為「硬推」的《逃犯條例》的修訂,是源自她對發生於台灣的謀殺案死者家屬的同理心,是特區香港朝向「完善法治」和「伸張正義」不可推卸的工作。林鄭女士說特區政府的修例建議,是基於對人權和程序的保障,且皆按國際做法進行,希望外國組織在看清楚內容前,不要信口批評。
二、
假如「修訂」的初心確是如此單純,並非受到中聯辦或港澳辦的「敦促」,那麼,林鄭政府罔顧香港各界特別是商界的憂思疑慮,急於求成快馬加鞭的修法,便是過猶不及,不但彰顯她的崖岸自高、剛愎自用,亦令「化身一國」的中聯辦和港澳辦更「乞港人憎」。證諸林鄭女士昔年當「你的公僕」的日子,曾親炙其為人處事的同袍,確有若干指責其待人接物缺乏同理心的劣評,因為不能作易地而處的轉換思維,她缺乏體恤、原諒身邊同事尤其是下屬的處境,這回因「同理心」而起的《逃犯條例》的修訂法例過程,令她予人以說一套做一套的印象──因為「修訂」後的法例牽連之廣之不合理,清楚體現了她根本沒有「同理心」。老實說,對於一地的最高長官,沒有「同理心」是非同小可的性格缺憾!
從另一角度看,如果林鄭女士是受北京指使,推出此項幾近「人人頭上有把刀」的《逃犯條例》修訂案,她為掩飾中國漠視「兩制」介入香港事務,作狀「兩制」完美無缺而把修訂之事包攬上身,那麼,林鄭女士勢必迎來難以估量的嚴酷鞭撻和八方攻擊!
筆者稱她為林鄭市長,絕無矮化行政長官之意,而是基於現實,眼見中國礙於「兩制」之設,其欲牢牢掌控香港,並不是出自「明令頒行」而是指使行政長官出面推動落實,由於這類北京欲加諸港人身上的政策,來得突兀,港人很難消受,結果行政長官成了豬八戒照鏡,裏外不是人。
眾所周知,香港政府制定政策,有成規可援,那是醞釀、建議、提議、諮詢、辯論、立法,一切均有規矩有秩序且明白條陳,無事隱蔽於港人之前;可是,「特事特辦」卻是內地施政方法,動機和結果全屬機密,難免啟人疑竇,港人又怎能安心!?
三、
林鄭市長認為,反對修例一方的說法,其「劍指」並非修例內容,而是對源自內地的一切物事都有很深的偏見,她指出長此以往,「一國兩制」便難「行穩致遠」!「行穩致遠」雖是習近平主席兩年前視察香港特區時鼓勵特區政府的「金句」,可是,此時此事與之無關!因為眼前的現實是「一國」與「兩制」之間必須有的互信已愈拉愈遠、似有若無。這是事實,空言「行穩致遠」再無意義。
在英治時期,林鄭女士官運亨通,可見其人並非沒有辦事能力,然而,在西環和北京陰影籠罩下,她是那麼軟弱無力、說話沒有說服力,表現差勁;可是,她若辭職(筆者不相信北京授權的港官有憑自由意志掛冠的自由),不管是出於自願或被「彈劾」,那是一個可怕可悲的三輸結局。不可能的辭職萬一成真,等於林鄭市長不能為她一生功業畫上完美句號,那當然是她個人的極大遺憾;然而,中國又何嘗有光彩可言──回歸後的行政長官,個個難言「善終」,負責香港事務的京官做了什麼錯事,北京最高當局應該心中有數吧!
事到如今,筆者以為最佳的結果是林鄭女士安於做個管治香港市務的市長,中國對香港有什麼「新猷」、想要怎樣利用,便請安排京官來港解釋這些政策的深層用意。北京要牢牢掌控香港而又不想被蒙上干政的惡名,因此對應學英國委派政治顧問協助地方官施政的建議,人前不置可否,避免被指責製造兩個權力核心的惡名,但這些年來,看所有行政長官的下場,北京應當有所醒覺,重新考慮此事。
事實上,林鄭的民望雖然在負數之下徘徊,但港人要是立意轟她落台,實屬不智,因為不管對她的施為有多不滿,林鄭女士仍是人格端正、奉公守法且有辦事能力的「稱職公務員」。牽制香港的北京方式不變,其在港的代理人,換來換去亦只會一蟹不如一蟹!
正本清源,中國讀通香港這本書,中港便能「和平相處」;建立界線分明、統屬情節公開的制度,是治本不二法門。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鍾庭耀半年前為民研覓新路向 |
上一篇: | 斯里蘭卡必須落實宗教共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