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1日
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昨發表《性罪行檢討中的判刑及相關事項》報告書,就性罪行的刑罰、改革和加強香港性罪犯的治療和自新服務,以及優化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提出最終建議,包括將強姦罪行重新命名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並繼續沿用現行強姦罪和亂倫罪刑罰,即前者終身監禁,後者監禁14年。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如偷拍裙底的建議刑罰,由於《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已涵蓋這兩項新訂罪行,最高監禁5年,法改會不作最終建議。
籲擴定罪紀錄查核範圍
法改會前年11月就性罪行相關議題展開諮詢,在考慮諮詢意見及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做法後,除提出上述建議外,亦提議政府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至涵蓋所有僱員、自僱人士及志願工作者;同時,政府應檢討和考慮在懲教院所為性罪犯引入獎勵計劃,提高他們接受治療和改變行為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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