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0日
政府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制定本港首份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令人憧憬政府將就電動車發展作長遠規劃。任何的長遠政策規劃,必須具備時間表和具體政策工具,才可以評估計劃的成效,否則只會淪為紙上談兵。
普及率僅2.1% 乏政策配合
政府早於2011年5月修訂《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指出,長遠目標是在2020年有30%的私家車屬於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類別;新的建築物,私家車泊車位應也有30%可以提供相關充電設施。惟現時已經是2020年中,電動車的普及率卻只有2.1%,與當年訂出的目標相距可謂十萬八千里!
普及率過低主要原因是,政府提出時間表和目標後,根本沒有制定相應的政策去配合,其後政策更加是朝令夕改,嚴重窒礙電動車的發展進度。政府必須汲取這次走了很多冤枉路的教訓,制定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時借鑑外國經驗,下定決心去制定切實可行的時間表及政策。
很多國家都已訂出淘汰汽油車的時間表,挪威走在世界前端,決心於2025年禁售燃油車。透過政策支援、財務補貼,以及建立充電網絡,挪威近年的電動車銷量已超越燃油車,可見有效的政策不斷在發揮效用;丹麥、冰島、愛爾蘭、以色列、斯洛文尼亞等亦已訂出2030年禁售燃油車。
亞太地區方面,中國內地是全球最大的電動車市場,現正着手研究禁售燃油車時間表,若內地對此有明確決定,勢必會大大加快全球電動車發展步伐。台灣方面,則初步定於2040年淘汰燃油車,但由於政策及配套並不足夠,這個時間表很大機會更改,但也值得香港特區政府參考。
香港比起很多先進國家及地區更遲討論禁售燃油車的時間表,我們不能期望香港能夠在10年內禁售燃油車,但遲起步也不應是拖延的藉口,政府應該加快步伐追趕其他地區的進度,以免在改善空氣污染、和在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競賽中,太過落後於國際社會。
須具中長期規劃 提供補貼
觀乎外國經驗,電動車發展之初,產品價格偏高,要依賴財政補貼及稅務寬免等措施,去吸引市民改變長久以來的用車習慣,這類財務補貼政策成效十分顯著。
現時香港仍處於電動車發展早期,政府的資助是非常重要的。「一換一」計劃及首次汽車登記稅寬免額不但要延續下去,更有空間提升稅務寬免額。
既然政府要制定電動車發展路線圖,就必須提出各種中、長期的政策規劃,當稅務寬免政策將來要退場之時,仍然有另一項有效的政策工具,可以繼續推動市民轉用電動車,避免重蹈2017年稅務政策大變的覆轍。
就着中、長期的措施,政府需要考慮其他政策模式推動電動車發展,中國內地、加拿大及美國多個州份正引入零排放車輛積分計劃(Zero Emission Vehicle Mandate),目標是改善空氣污染問題及推動電動車普及化。這項計劃規定汽車生產商每年必須銷售一定比例的潔淨能源車輛;每售出一部將取得積分,積分多少取決於車輛的續航能力(0.4分至4分不等)。政府每年會審核銷售數量是否達標,若生產商有剩餘積分,可留作下年度的儲備或同其他未能達標的生產商進行交易。相反,違規及不達標的生產商可選擇向政府繳交罰款,或向其他生產商購買積分以符合法定要求。
由於香港沒有汽車製造業,這種有助改變生產商的獎罰政策,可以用於代理商的進口汽車上,去增加零排放車輛供應,繼續推動電動車普及化。
我們十分期待香港有加快引入電動車的時間表及路線圖,以改善香港的市容及空氣質素。然而政府如缺乏短、中、長期的政策配套,任何時間表都是空談。但願政府好好把握制定路線圖的機會,充分諮詢業界及各持份者的意見,引入有效可行的電動車可持續發展策略,不要再令市民失望。
作者為香港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校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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